近日,记者从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获悉,为及时治理犬只伤人、传播疾病、影响居民生活秩序等问题,我市公安机关从即日起至6月底将协同有关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捕杀狂犬、野犬。 据了解,近段时间以来,市区犬只伤人事件时有发生,给市民造成了一定程度上的心理恐慌。根据上级有关指示精神,市公安部门将在此次行动中负责狂犬、野犬的捕杀工作,对阻碍工作的人员依法处置。为了使治理工作一次到位,市公安局指派各分局治安部门和派出所结合辖区实际,针对狂犬、野犬问题集中的公共场所、区域、居民区、路段,加大巡逻治理力度,发现狂犬、野犬立即捕杀。 对于在行动中恶意阻碍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市公安局将严格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处警告或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市公安局治安部门希望广大市民能够积极将未办证、未免疫及大型犬等宠物主动上交,积极举报狂犬、野犬线索,举报人可拨打市区各派出所值班电话,也可及时通报给辖区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或直接拨打110报警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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