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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情况开展效能监督检查的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提速工作过程,提高服务质量,营造廉洁、高效的服务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河北省纪委、监察厅《关于对省直部门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情况实施效能监督检查的意见》以及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依法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的通知》精神,市纪委、监察局将对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情况开展效能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受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情况效能监督检查的单位
     市直44个具有行政许可职能的部门及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单位,均接受效能监督检查,其名单如下: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教育局、市民族宗教局、市公安局、市国家安全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无线电管理分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地方税务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广播电视局、市体育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林业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粮食局、市外事办公室(旅游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档案局、市畜牧水产局、市供销合作社、市地震局、市气象局、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规划局、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港航管理局、市国家税务局、市烟草专卖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二、对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情况开展效能监督检查的目的
     对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情况开展效能监督检查,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为建设沿海经济社会发展强市提供保障;有利于促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型、服务型政府建设步伐;有利于促进政府工作人员转变职能,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有利于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自《行政许可法》颁布实施以来,围绕推进依法行政,大力消简许可事项,简化许可程序,规范许可行为,各部门行政效能和办事效率明显提高。但是行政许可效能建设取得的成效与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差距,有些部门和单位存在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一是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环节多、手续繁琐、效率低下;二是服务意识淡薄,作风粗暴、态度冷漠,甚至存在以权、以岗谋私现象;三是行政许可不规范,擅自增加、附设许可条件,等等。这些问题损害了机关的形象,破坏了发展环境,必须认真查纠。
  
  三、对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情况投诉举报的内容和方式
     其内容包括行政许可事项的许可条件、许可范围、许可时限、服务态度以及收费依据、设定条件等方面,尤其是对在行政许可事项办理中有关人员吃、拿、卡、要等行为是投诉举报的重点。可采取来电、来信、来访和电子邮件的形式进行投诉,鼓励署名投诉举报。欢 迎广大企业经营者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
    
投诉地址:沧州市御河路1号 邮编:061001
    投诉电话:0317-2160333
    电子邮箱:czxzxk@163.com


                           中共沧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沧州市监察局

                                     2008年5月22日

   
2008-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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