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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广播电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沧州市广播电视局政务信息的合法权益,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特编制沧州市广播电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一、沧州市广电局信息分类

沧州市广电部门信息分为三类:一是主动公开的信息。沧州市广播电视局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二是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根据需要向沧州市广电视局申请获取相关信息。三是不予公开的信息。依照《中华人共和国保守国家保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二、沧州市广电局公开信息编排体系

(一)沧州市广播电视局公开信息使用文档方式编排、记录和存储各类信息,主要含以下要素。

 

序号

单位

类别

公开内容

公开形式

公开时限

公开范围

公开程序

责任部门

详细信息

 

(二)编排体系描述

1、公开内容: 向社会主动公开的沧州广电局政务信息内容参见本单位编制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本次公开的政务信息为首批公开信息,市广电局将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不断对公开信息进行补充和完善。

2、公开形式:主要采取广播、电视以及政府公报、政府网站等公开形式。本机关还将设立公共集中查阅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地址为:沧州市解放西路5号,市广电局一楼局办公室;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09001600;联系电话:031720323112022275。此外,本机关还将采用以下辅助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一是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政府信息;二是、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公共媒体公开政府信息。

3、公开时限:沧州市广电局产生的各类政府信息,本机关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晚自发布之日起20日内予以主动公开。

4、责任部门:驻沧州市广电局纪检监察室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局办公室为负责日常政务信息工作的办事机构。

三、沧州市广电局公开信息的获取方式

(一)主动公开信息

1、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

我局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沧州市广播电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今后将依据我局的具体工作情况不断更新《目录》的内容。

2、公开形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广电局公开查阅窗口查询(查询地址为:沧州市解放西路5号市广电局一楼局办公室),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正常上班时间。联系电话:0317-20323112022275此外,本机关还将采用以下辅助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一是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政府信息;二是、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公共媒体公开政府信息。

3、公开时限

200851日起,由市广电局产生的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我局将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市广电局门户网站等方式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获取沧州市广电局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我局提出申请。我局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情况进行提供,不负责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我局将分批、逐步整理依申请公开的信息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属于该目录内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我局申请获取的,除特殊情况外,我局将予以提供。该目录以外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申请获取的,我局将依照有关法律或者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1、受理机构。我局自200851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沧州市广电局办公室;办公地址为:沧州市解放西路5号市广电局一楼办公室;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正常上班时间。联系电话:0317-20323112022275

2、公开范围。申请人需要沧州市广播电视局主动公开以外且不属于《条例》第七条、第八条和第十四条关于不予公开的信息,可以申请获取。

3、公开程序。提出申请。向我局提出申请的,请填写《沧州市广电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样本见附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我局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1)通过电子邮件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市广电局一楼局办公室填写《申请表》,或直接发送至电子邮件到电子邮箱:cangzhoudzz@126.com,待工作人员发送电子表格,填写完毕后再发送到该邮箱即可。

2)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信函请寄至:沧州市解放西路5号市广电局一楼办公室;传真请发至:0317-20323112022275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

4)我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申请处理流程。1审查。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的材料进行审查,对于不完整或错误的申请予以退回,并要求申请人补充或更正。(2)登记。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能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的申请,及时予以登记并出具回执。(3)答复。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广电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依法不属于广电部门公开或该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4、收费标准。依申请提供信息的过程中实际发生的打印、复制、邮寄、递送资料等成本费用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收取。

四、沧州市广电局信息公开机构

沧州市广电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表

机构名称

办公地址

联 系

电 话

传 真

号 码

电子邮箱

沧州市广播电视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沧州市解放西路5号市广电局一楼办公室局办公室

2022275

2032311

2022275

Cangzhoudzz

@126.com

五、监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我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驻沧州市广电局监察室投诉,监督电话:2035621。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市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举报,接受举报的机关将予以调查处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我局违反《条例》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沧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出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沧州市广播电视局信息公开申请表》

                                        

 

 

 

 

   

  

沧州市广播电视局

 二○○八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件:

                     

 

 

沧州市广播电视局信息公开申请表

 

编号

 

申请时间

 

公 民

姓  名

 

工作单位

 

证件名称

 

联系电话

 

证件号码

 

传  真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法 人 或

其他组织

名  称

 

组织机构代码

 

法人代表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传 真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所需信息的名称

 

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

 

所需信息的用途

 

所需信息的

提供方式

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可多选)

□纸面

□电子邮件

□光盘

□磁盘

获取信息的方式(可多选)

□邮寄

□快递

□电子邮件

□传真

□自行领取

  

 

 

 

   
20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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