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行政许可项目

 
质量技术监督局(12项)
 

序号

行政许可项目名称

实施机关

设定依据

1

计量标准器具核准

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

2

计量器具检定(定型鉴定、计量器具强制检定、进口计量器具检定)

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第十六条、

3

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核发

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十二条、第十八条

4

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的授权

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条

5

计量检定员资格核准

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条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1987119国务院批准,198721国家计量局发布)第二十九条

6

场(厂)内机动车辆的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许可

设区的市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国务院决定:《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决定》(国务院第412号令)第250

7

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和型式试验

设区的市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检验机构

行政法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八条、第十三条

8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设区的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行政法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第二十五条

9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

设区的市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行政法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第三十九条

10

国储棉出入库强制性公证检验(毛绒纤维质量公证检验)

设区的市以上专业纤维检验机构

行政法规:《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14号)第十五条

11

压力管道的设计、安装、使用、检验单位和人员资格认定

设区的市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国务院决定:《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决定》(国务院第412号令)第249

12

属于国家和本省限制生产、发展的行业或产品以及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重要工业产品的生产许可

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省政府规章:《河北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1998年省政府令第9号)第二条、第五条

   
2006-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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