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13日,东光县工商局与山东省宁津县工商局在东光工商局签署了“迎奥运、保安全”省际食品安全监管联合机制备忘录,至此,拉开了冀鲁工商联手大力开展“迎奥运、保安全”省际食品安全监管联合执法行动的序幕。
为确保“迎奥运 保安全”奥运食品专项整治工作的有效开展,积极应对突发的食品安全事故,严厉打击在山东与河北省临界线周边地区从事非法生产经营有毒有害和劣质食品的不法分子,严厉打击逃避执法检查和试图利用监管真空地带建立假冒伪劣商品周转的地下黑窝点,东光县工商局在市工商局的引导下,积极与山东宁津县工商局取得联系,磋商开展食品安全监管联合执法机制的相关事宜,很快双方即达成协仪,有效地促进了当地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开展。该联合机制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由法制、消保部门牵头成立统一指挥的协调小组
联合机制双方由法制、消保部门牵头,以两县工商局为成员单位,成立负责组织省际联合执法的协调小组。协调小组主要承担省际联合执法的日常事务协调工作,负责起草联合执法行动方案,协调执法过程中问题的处理。集中行动时,负责指派各自执法车辆、执法人员组成联合执法队,参与省际联合执法行动。通过建立统一协调、相互协作的联合执法协调机制,充分发挥两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管辖职能,把临时措施变为长效机制,实现省际联合执法长期化、常态化。
二、实行联合执法监管,执行两套分工协作的工作流程
联合机制实行“联合执法一起上”的工作模式,在联合执法行动中,联合执法队可以不分地域界限,共同对涉嫌经济违法的流动经营实施检查,避免不法分子在省界线一带流窜经营,逃避正常的工商执法监管。履行“立案查处再分家”的办案模式。对检查中发现的经济违法案件,双方遵循地域管辖的原则,依据违法行为发生地的不同,再由具备管辖权的一方进行立案、调查,并依法进行处理。对有异议的违法行为,由协调小组协调确定。
三、实施四项信息共享的沟通制度
确立四项制度建设,一是确立联合执法例会制度。协调小组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例会,研究边界联合执法重大问题,通报上月的执法情况,部署下月主要执法工作安排,交流执法经验,探讨解决存在问题,提高执法质量。二是确立突发案件交接制度。其中一方执法部门组织的独立巡查中,发现边界经济违法行为超出自己的查处范围时,立即与对方执法部门取得联系。对方执法部门则在接到通知后,应及时赶到违法现场,办理交接手续,并依法进行处理。三是确立执法信息通报制度。双方明确由消保部门为联络的职能处室,定期将各自查处的案件整理成“册”,以书面形式互相通报,交流各自执法心得,了解对方执法动态,为共同维护边界地区的经济稳定和繁荣发展作贡献。四是确立食品安全监管创新工作交流制度。联合机制双方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创新的新举措、新方法要得到全面交流,可以互派工作人员到指定的岗位上带职学习,使创新的工作方法和监管经验得到应用。
在5月13的签署仪式上,东光县工商局局长吴月清表示,东光县工商局将积极遵守联合机制备忘录中的规定,与宁津工商局真诚合作,共同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努力实现省际联合执法的长期化、常态化。市局消保科科长刘宝清参加了签署仪式。他们希望两省彼邻县市工商局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够有更多这样的合作,来共同维护好两省各类市场的健康和稳定,促进两省市场共同发展。
来源:东光县工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