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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在大限到来之前,利用各种媒体形式进行宣传,倡导消费者拒绝使用不合格的塑料购物袋,自觉减少或不使用塑料购物袋,并倡导消费者重复使用耐用型购物袋,重拎布袋子,重提菜篮子。
二是加强对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治理力度,严厉打击市场内销售、使用超薄塑料袋的行为,还在全系统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对销售未加贴(印)合格塑料购物袋产品标志的塑料购物袋的经营者,依据《产品质量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依法处罚。
三是加强协调配合,整合执法资源。积极与商务、质检、发改委等部门积极协调,制订并完善塑料购物袋生产、销售、使用的有关规定,明确处理方式和处理措施,健全监管机制。要做到条块结合、依法行政,同时要探索区域联合执法的有效途径,落实地区之间案件信息沟通、异地移送、调查取证制度,使违法分子无处藏身,清除执法死角。
来源:沧州市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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