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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职能优势 支持全民创业——东光县工商局今年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16家
 

  今年以来,东光县工商局先后注册了2户养猪专业合作社,14家农资专业合作社,注册资金806.87万元,成员199人。经营范围涉及农林牧、蔬菜、粮油、棉等诸多领域,以及农副产品储运、加工、购销等许多环节。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以来,东光县工商局及早进入角色,将政策、法律法规、服务规程亲自送到农民手中,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引导农民自主兴办合作社。同时,开辟“绿色登记通道”“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直通车”等,形成了“合作+生产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促进了农业产业化、集约化经营。

  一、 简化登记环节。对合作社登记实行“一核制”,窗口受理人员实行受理、审核、发照“ 一站式”服务。申办合作社只要提交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当场登记,当场发照。

   二、放宽经营范围。凡是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行业、项目,合作社均可自主选择经营。鼓励发展科技型、都市型现代农业;鼓励利用农作物秸秆等农业资源开发沼气、加工饲料和新型建材等。

   三、 拓展出资方式。合作社成员可以使用实物、知识产权等能够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可以使用土地承包权、林权、果木权和经量化的土地使用权的收益权作价出资;支持使用农机器具等农业机械估价出资。

  四、 实施品牌推动。在工商分局建立“商标户口”,开展“商标普查进万家、商标注册送上门”活动,指导从事特色农产品经营的合作社申请商标注册,指导、规范商标的使用和管理,引导争创驰、著名商标活动。

  五、加强合同帮扶。将合作社纳入重点帮扶对象,大力推行农业合同示范文本,提供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和合同签约指导服务,跟踪监督合作社的大宗订单履行,出现纠纷及时处置调解,严厉查处涉农合同欺诈行为。

   另外,还将优化便农服务,在登记大厅开辟“合作社登记绿色通道”, 结合年检,建立了农资经营者档案及市场巡查监管动态资料,设专人接待农民及合作社的咨询、登记,为农民办社现场指导、当场登记。开展延伸服务、上门服务。协调小额贷款公司向合作社倾斜,提供金融支持等。

  来源:东光县工商局

   
200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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