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主体及相关事项变更情况的说明

发布日期 : 2018-03-22 来源 : 市财政局

沧州市财政局

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主体及相关事项变更情况的说明

2018年沧州市直部门预算公开主体及相关事项做如下变更:

一、下列单位隶属关系改变,不再作为预算部门,其预算信息由所在部门负责公开:

1、市新能源办并入市农牧局;

2、市林科所并入市林业局;

3、市政法委并入市公安局。

二、根据沧州市财政局《关于明确各业务科室对口服务单位的通知》(沧市财预[2017]21号)文件规定的预算决算公开口径,中央、省管单位、企业及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等,不作为一级预算部门管理、编列预决算。因此,以下单位不再作为部门预算公开主体:

1、国家统计局沧州调查队;

2、消防支队;

3、海上搜救中心;

4、沧州日报社

三、市保密局作为涉密部门,不再公开部门预算信息。

                 沧州市财政局

2018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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