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财政局
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主体及相关事项变更情况的说明
2018年沧州市直部门预算公开主体及相关事项做如下变更:
一、下列单位隶属关系改变,不再作为预算部门,其预算信息由所在部门负责公开:
1、市新能源办并入市农牧局;
2、市林科所并入市林业局;
3、市政法委并入市公安局。
二、根据沧州市财政局《关于明确各业务科室对口服务单位的通知》(沧市财预[2017]21号)文件规定的预算决算公开口径,中央、省管单位、企业及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等,不作为一级预算部门管理、编列预决算。因此,以下单位不再作为部门预算公开主体:
1、国家统计局沧州调查队;
2、消防支队;
3、海上搜救中心;
4、沧州日报社。
三、市保密局作为涉密部门,不再公开部门预算信息。
沧州市财政局
2018年3月22日

二维码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