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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533149/2000003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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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发展规划、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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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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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12-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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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沧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五十一)
- 主题词:
沧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五十一)
三、全方位加强区域对接与合作
树立大开放和区域全方位合作观念,发挥“桥头堡”功能,依托产业基础,促进与冀中南腹地、京津、沿海地区、华北、西北地区在资源开发、海陆运输、国际贸易、产业发展、土地利用、资金融通、市场培育、技术交流等领域的互利合作,尽快形成优势互补、相互依存、互为支撑、良性互动的区域发展新格局。
加强与京津及环渤海湾地区的良性互动。抓住沧州进入京津一小时经济圈的机遇,全方位加强与京津的联合协作,促进京津生产要素向沧州流动。积极开展与国家部委、国内外500强企业、金融机构、科研院所和外国驻华商务机构的对接活动,加快推进与京津在战略资源、关键技术、高端人才、信息网络、金融服务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进一步扩大与“三油、五电、三锅”等央企的合作领域和范围,承接一批产业接续项目、配套项目、转移项目,力争在与央企的战略合作、战略重组等方面取得更大突破。积极承接京津高新技术产业向沧州转移,以建设研发转化基地、大学科技园、科技孵化器等形式,融入京津先进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链。加强与京津在口岸、通关和交通物流设施建设方面的合作,构建京津沧区域公路、铁路、港口和航空运输体系,统筹规划在一些交通枢纽与物流中心建设各具特色、功能齐全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共同打造北方物流核心区。充分利用我省加快发展沿海经济的有利时机,充分发挥承南启北、东出西联的枢纽作用,积极参与环渤海湾地区间的互利合作,进一步加强与唐山、秦皇岛等省内沿海地区和鲁东北地区重大基础设施的衔接。依托我市交通优势、资源优势、产业优势,聚集生产要素,加快产业对接,加强与周边沿海地区在港口、旅游、科技、人才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主动融入环渤海湾区域一体化开发、互动发展。
加强与冀中南、鲁北、豫北腹地的良性互动。统筹协调沧州和周边内陆区域发展关系,创新和完善区域政策,破除行政区域障碍,促进周边腹地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和合理配置,增强经济发展的活力,在冀鲁界构建沿漳卫新河为纽带的百公里地缘经济走廊;加强与周边腹地在能源、原材料、矿产资源开发等方面的合作,有效整合资源;加快与周边腹地城市间的运输通道建设,形成一体化的现代交通网络,缩短城市空间距离;加强沧州与保定、石家庄、邯郸、邢台、张家口在产业开发空间布局上的协调联动,鼓励周边内陆地区在沧州建设各具特色的产业园区;统筹开发沧州与周边内陆地区旅游资源,联手打造旅游精品线路,构建区域一体化旅游产业带。
加强与纵深腹地的良性互动。全方位推进与晋、蒙、陕、甘、宁等纵深腹地和中北亚地区的合作。积极推进“西联”铁路的扩能改造,加快建设其他“西联”通道,完善与中北亚地区联结的能源运输大通道,深化与欧亚大陆桥沿线国家的投资贸易合作,促进北方能源生产和能源转化格局的合理调整。举办西部纵深腹地省份和中北亚国家(地区)经济合作论坛,适时举办“港口与腹地互动发展投资洽谈会”,促进互利共蠃。推动建立纵深腹地共同参与的高层次协调机制,定期磋商解决重大问题,进一步推动经贸合作与交流。扩大与纵深腹地直通、进出口货物运输服务范围,为广大腹地在资源开发、产业升级、出口贸易、对外开放、信息交流等方面提供高效服务。实施跨省紧密合作,依托有利区位、产业和交通优势,联合建设产业园区和物流园区,实现良性互动、共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