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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  

        2017年,我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充分履职尽责,不断扩大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加强制度和平台建设,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全年全市公开政府信息76335条,其中,重点领域公开6756条。在市本级公开平台公开政府信息314条,规范性文件142条。市本级受理公开申请57件,全部按时办结,且未引起投诉、行政复议或诉讼。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并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市政府信息公开协调小组具体负责各项工作的落实,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明确工作思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专题调度。全市各级各部门均成立了由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构,明确科室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

    二、完善各项制度及流程。修改完善了沧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六项配套制度,即: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年度报告制度、社会评议制度、监督检查制度、保密审查制度,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公文办理程序,随文件一同报批,要求各项工作均严格按制度规定进行办理。制发了《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通知》(沧政办字〔2017〕21)文件,规范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建立了会商制度,邀请法院专家、政府法律顾问、市政府法制办相关科室及相关单位业务工作人员对重大疑难依申请问题进行联合会商,不断提高信息公开专业化、法制化水平。

三、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一)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更新和规范工作。及时、全面、准确的公开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各类政府信息;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存在的发布不规范等问题,书面或电话约谈相关单位负责人,并督促整改。(二)加大政策解读力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按照沧州市政府办公室《重要政策文件解读工作规程》(沧政办字〔2016〕2号)要求,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首页醒目位置新增“政策解读”栏目,对市政府出台的涉及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等重要政策的政府规章、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密切相关的重要政策性文件等进行解读。2017年解读文件5个,涉及促进投资、道路运输、房地产、科研、文化等领域。同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新闻媒体,对重要政务舆情、重大突发事件和社会关切热点等问题,通过开设专栏、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方式进行回应和多角度正面舆论引导。(三)增设载体,方便群众知晓。在政府网站增设了政府公报专栏,并刊登了政府公报,同时按时向图书馆、档案馆进行资料移交,方便群众查阅。(四)加大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任务细化分解,围绕推进“放管服”、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国有企业信息公开、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市场监管部门信息公开,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公开相关信息,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三、加强业务培训。2017年11月,我市组织召开了由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及相关单位分管负责同志、科室负责人及具体工作人员参加的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全面详细讲解了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等工作流程及注意事项,并编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专题培训资料,聘请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就依申请信息行政诉讼方面的知识进行了讲解,强化培训效果,极大地提高了全市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化、法制化水平。

    四、加强督导检查。不定期召开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会、座谈会,听取各县(市、区)各部门公开工作的落实情况和市级牵头部门对牵头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的汇报,对工作落实进度慢的单位进行督导。召集相关部门对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住房、教育、医疗、社会保障、房屋征收等热点工作多次进行专题调研,制定改进措施。联合市委保密局、公安网监等部门开展敏感信息审查制度,定期浏览各行政机关网站,检查主动公开情况。

五、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存在问题主要是:各县(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建设不到位,专职人员少,相关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全面性需要加强;部分行政机关对政策解读工作重视程度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2018年,沧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将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从服务全市中心工作的大局出发,不断解放思想,积极探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强化监督考核,加强培训指导,不断提高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为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