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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24/00015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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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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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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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4-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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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沧州市人民政府对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1688号建议的答复
- 主题词:
沧州市人民政府对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1688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董庆连等3名代表:
各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在我省农村开展健康安全知识普及”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做好农药和农机领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一是加强农药安全宣传教育。我市制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药经营管理的通知》《农药实名制购买处方制销售工作方案》等文件,严把行业准入关,严格开展农药数字监管、经营许可监管和农药两制监管,提升信息管理水平,实现对生产企业、经营单位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动态监管,增强精准管控能力。定期召开农药安全使用技术培训会议,组织各县(市、区)技术人员,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和服务组织作业人员参加了农药科学安全使用技术、农药减量增效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等各项业务培训。2023年市级培训植保技术人员、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负责人100余人次,县级培训3500余人次,田间技术宣传指导530余次,通过培训提高了广大农民对症选药水平,强化适时、适期、适量用药和交替轮换用药,严格遵守安全间隔期要求,促进农药减量增效。二是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每年根据春耕、“三夏”、“三秋”季节特点,开展“春耕开工第一课”“三夏开镰第一课”“三秋开机第一课”等一系列有声势、有特色的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对投入作业的机手进行轮训。2023年以来全市共组织安全培训活动130期,现场培训机手0.6万人次,社会覆盖面达3万人次。每年在“全程机械化示范项目”演示会上开展农机安全操作培训,有力地促进了农机安全生产。2023年以来,全市利用农业机械化示范演示会举办现场农机安全操作培训12场次,对现场作业机手及农民机手起到很好的安全警示作用。同时组织农机安全宣传小组不定期深入到农村集市、田间地头开展宣传服务,向机手讲解政策法规、技术疑难,对存在事故隐患的机车,指出病灶、帮助维修,有效地避免事故的发生。三是加强应急培训。每年定期组织“农机安全应急处置演练活动”,2023年以来,全市共举办不同规模的演练活动20余场次,受教育面达1.2万人次,切实提升全市广大农机手安全意识及应急处置救援能力,避免次生隐患。每年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日”、农机安全知识竞赛等活动,做到把安全知识送到家门口,打通安全生产“最后一公里”。2023年以来通过开展系列活动共发放安全宣传资料近2.5万份。
二、积极加大健康科普宣传工作力度
一是开展“百场讲座乡村送健康”活动。我市2022年与2023年连续2年在沧州市中心医院、沧州市人民医院、沧州中西医结合医院、沧州市妇幼保健院、沧州市第三医院五家医院抽调业务能力突出、理论实践经验丰富的专家,组建慢性病、肿瘤、儿童疾病、地方病、妇科病等领域的专家团队,开展“百场讲座乡村送健康”活动。此活动以基层为重点,深入社区、农村,开展健康义诊、健康讲座等志愿服务活动,将健康知识送到百姓家门口。同时充分发挥网络传播速度快、范围广的优势,做好讲座的网络直播,宣传发动更多的群众通过网络参与到活动中来。2023年以来,全市开办巡讲、义诊活动192场次,活动现场参与群众21051余人,全部讲座开通网络直播,受益群众80万余人。二是开展健康教育“五进”活动。2024年,市卫生健康委积极组建市、县两级健康教育专家队伍,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健康教育“五进”活动,即: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村)、进医疗机构。向公众普及健康素养知识,不断提高我市居民、村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三是开办《名医讲健康》专栏。市卫生健康委与沧州市广播电台合作开办《名医讲健康》专栏,每周邀请1位市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名医、名专家走进直播间,为广大群众从预防、治疗的角度宣讲健康科普知识,并将录制好的音频通过微信公众号、网站、网易沧州等新媒体广泛传播,扩大宣传人群,提升宣传效果。截至目前,已制作推出专题节目46期。四是开展“心肺复苏”急救知识普及工作。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医疗卫生单位专业人员,拍摄心肺复苏科普知识宣传视频,并利用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网站等新媒体平台积极转发,进一步提高心肺复苏知识普及率。组织专业人员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村)、进公共场所,广泛开展急救知识普及现场示教培训,将心肺复苏科普知识送到群众身边,不断提高医疗救治服务水平。共制作宣传品11件,利用新媒体转发心肺复苏科普视频1110次,阅读人数67751人次,市县两级志愿服务队开展心肺复苏知识现场示教培训149次,受益群众31570人次。
三、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我市先后出台了《村民防火公约》《消防宣传教育“五进”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明确有关部门和农村基层组织在农村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的职责任务,并纳入年终考核。制作发布《农村消防安全二十条》,组织全市消防宣讲员、志愿者深入全市农村地区广泛传发。市县有关部门联合乡镇政府借助村委会大喇叭开展宣传提示3100余次。2023年以来,先后组织开展“敲门入户大宣传”活动300余次,张贴海报5200余张,发放宣传手册、彩页2.2万份。在宣传内容上,重点宣传家庭安全用火用电常识、火灾隐患自查方法、消防器材使用方法,强化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和突出隐患曝光工作,提醒广大群众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同时,开展“接地气”的消防宣传提示,定期更换宣传墙以及宣传牌版面设计,以文字和漫画形式呈现,将消防安全融入到乡村文化建设。以农村集贸市场、庆典活动日、农村校园等为阵地,集中开展农村消防宣传活动,通过张贴标语、发放资料、现场演示、文艺表演和“消防安全赶大集”网络直播活动等形式,全方位提高村民防火意识。
四、深入推进安全防范宣传教育
我市广泛开展以宣传“局长信箱”“国家反诈APP”和安全防范为主题的活动。结合日常工作,在接处警、服务群众、执行勤务中大力推广宣传,以设置宣传栏、张贴海报、电子屏滚动播放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发动居(村)委会干部、志愿者等群防群治力量,开展“防盗、防骗、防毒、防治安灾害和防公共安全事故”宣传活动,提升群众安全防范意识。
下一步工作中,我市将继续以多种形式,广泛在农村开展健康安全知识普及和宣传,不断提升农村群众安全意识。
感谢各位代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沧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