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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人民政府对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1434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崔雪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增派三员助力脱贫地区产业振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增派“政策指导员”

发展产业是长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有力支撑。为进一步加强对脱贫户产业发展的政策指导,将帮扶举措精准落实到村、到户、到人,沧州市建立了产业指导员制度,指导脱贫地区广大农户,特别是脱贫人口,根据当地产业基础、顺应产业发展规律,用足用好各级产业发展政策。产业指导员坚持就地就近选聘,以村为单位设置。脱贫村“一村一品”发展基础好、脱贫户产业集中度高的,每村综合设置1-2名产业指导员脱贫村主导产业2个以上的,分产业设置,每个主导产业至少设置1名产业指导员。目前,我市共有757名产业指导员实行挂牌承诺服务,实现了脱贫村全覆盖,打造了孟村鲜鸡、献县肉鸭、盐山银耳、海兴茴香等区域品牌。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发挥产业指导员作用,积极向脱贫户宣讲产业帮扶政策,指导脱贫户科学选择产业,联系项目落地,引导脱贫户组建和加入农民合作社,协调建立新型经营主体与脱贫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帮助脱贫户销售农产品,促进脱贫户增收

二、关于增派“办事辅导员”

提升脱贫地区经营主体市场竞争力,健全完善经营主体与农户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是提高产业发展水平、促进农民增收的有效手段。我市坚持增派办事辅导员,送政策上门、为企业引路,培育壮大脱贫地区经营主体,弥补脱贫地区产业主体的市场应变能力短板。一是深化主体培育。深入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促进行动,做大做强龙头企业,积极培育品牌,实施渠道拓展行动,引导对接高端市场。二是开展龙头企业帮扶行动。组织产业体系技术专家团队对接龙头企业,开展精准技术指导服务,提升民营企业产品市场竞争力。三是启动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以脱贫地区产业结构为基础,遴选政治素质高、产业优势突出、辐射带动能力强、学习意愿强烈、能够完成培育任务的产业带头人,助力乡村产业振兴。截至目前,我市共培育了160名“头雁”,为脱贫地区产业振兴提供人才保障。

下一步,我继续选派专门人才,结合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和下沉驻村工作队等派驻工作,紧紧围绕提升脱贫地区经营主体的市场应变能力、发挥龙头企业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力求取得更大成效。

三、关于增派“科技引导员”

我市积极强化脱贫地区农业生产技术支撑,集中更多资源力量增强脱贫地区内生发展动力。一是不断加强“三区”科技人才选派力度。目前,我市“三区”科技人才服务乡镇28个,服务村庄57个,服务带动农户904户,服务企业、合作社、农民协会等机构58个,创办领办企业、合作社、农民协会等机构5个,为受援地成功推广新品种、新技术104项,引进项目3项,引进资金700万元,建立示范基地17个,培养基层技术骨干197人,开展培训88场(次),培训农民3000余人。二是持续强化科技引导员制度。2023年,全市各类省级科技引导456名,其中高校科技引导员292名,乡镇科技引导员164名新增科技引导员工作站25家,科技引导员工作室1家拥有省级备案乡镇科技引导员工作站84家,科技引导员工作室7家新增被服务企业1573家,被服务企业总数达3577家。三是建立了“一村一名农业技术员”工作机制。我市2023年建立了“一村一名农业技术员”工作机制,持续优化脱贫地区县、乡、村服务体系,瞄准产业关键环节进行知识更新培训。目前全市共有5617名农业技术员,30个脱贫地区产业技术顾问组,主推技术覆盖率达到98%,脱贫地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总数累计达到20个,实现了脱贫县全覆盖。

下一步,我将继续加强基层尤其是脱贫地区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强化对“三区”科技人才科技引导员和农业技术员的支持,引导各类科技服务主体深入基层,切实发挥科技人才对贫地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产品竞争力增强的支撑推动作用。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沧州市人民政府

2024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