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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24/00015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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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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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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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4-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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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沧州市人民政府对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1698号建议的答复
- 主题词:
沧州市人民政府对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1698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蔡彦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老旧小区改造”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党中央、国务院实施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辽宁省时指出“老旧小区改造是提升老百姓获得感的重要工作,也是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市委、市政府连续6年将老旧小区改造列为民生工程,把老旧小区改造作为满足群众对美好生活需求、提升城市品质的重要抓手,精心组织实施,高质量推动落实。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218个,改造面积1499万平方米,惠及居民165428户,获得全市百姓高度支持和赞扬。
一、高位推动。我市高度重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谋划部署,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副市长任副组长,住建、财政、发改等20个部门为成员的沧州市老旧小区改造领导小组。形成了县(市、区)政府总负责、部门协调指导、住建具体实施、街道(社区)协同推进、居民全程参与的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格局和强大声势。
二、问需于民。我市始终坚持“改造前问需于民”的思路,依据居民意愿,按照可感知、可量化、可评价的工作标准,聚焦“楼道革命”“环境革命”“管理革命”,“一小区一对策”合理确定改造内容、改造方案和建设标准,将群众最急需最迫切的需求纳入改造方案。我市坚持在征求80%居民意愿基础上制定改造方案,并组织好居民对改造方案进行表决,切实改到群众的“心坎上”,真正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截至目前,我市共组织居民表决370场次,征求4306条意见,采纳2027条。
三、科学改造。我市在改造时明确对老化、超期使用的水电气、通信管网和雨污分流等情况,做到能改必改。做好小区新建管网与市政主管网的连接,把与群众日常生活联系最紧密的消防、停车位增设、电动自行车及汽车充电设施、适老设施、无障碍设施、照明设施、健身休闲场地等作为改善群众生活环境的重点,并坚持在改造过程中完善社区养老、托育、便民、助餐、卫生服务站、家政保洁、邮政快递末端综合服务站等公共服务设施,打造15分钟生活圈,推进完整社区建设,实现“内外兼修”。截至目前,已实现1218个小区新建管网与市政主管网连接,打造了203个生活圈。
下一步工作中,我市将继续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按照遵循居民意愿的原则,不断完善配套设施建设,提升居民的幸福感、获得感、满足感。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沧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