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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人民政府对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1308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李爱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洒水车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中心城区高速合围区范围内的道路清扫保洁一直采用“水洗机扫”联合除尘作业模式,在洒水车工作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设置洒水车辆前置喷口,以一定压力水流清洁道路的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淤泥、积土、尘土。运用直喷式洒水车辆后置喷口和雾化式洒水车喷射炮,采用洒水、喷雾的方式防止道路扬尘作业,作业车辆用水全部使用供排水集团提供的洁净水质。二是要求日常作业时间无特殊情况避开上下班高峰,洒水作业过程中在非休息时间和非学校、医院等关键路段会开启提示音乐,在符合文明作业要求的前提下,提醒路人和车辆注意避让。洒水车辆作业人员作业时会按照规定时间和路线作业,遵守交通规则,注意避让行人和车辆,不让泥浆飞溅过往行人、车辆。三是在重污染天气启动应急响应时,会适当增加洒水作业。冬季结冰期停止洒水作业,采用机械吸尘等方式。遇降雨天气时,会停止洒水作业,遇大风天气时,会减少或停止雾化式洒水车作业,以防对行人、车辆造成影响。四是畅通群众投诉举报的途径,市民可通过12345市长热线、12319城管热线反映市区洒水问题,多方面吸收民意,让群众参与监督。

下一步工作中,我市将进一步加强监督考核,洒水作业做到文明、清洁、卫生和有序,全力为市民提供干净整洁的卫生环境,提升市民生活品质和幸福感。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沧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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