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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人民政府对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1268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李美瑄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扶持实体经济尤其是小微企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多措并举,优化营商环境

(一)持续打造高效便捷、服务周到的政务环境。一是持续推动简政放权。我市借鉴国内先进地区典型做法,分两个阶段削减、优化行政审批事项122项,削减、优化率为20.7%”。二是深化工程审批制度改革。在推进“极简极速”审批和“标准地+承诺制”改革基础上,落实企业全流程报建帮办代办服务,协同推进落实项目前期报建手续帮扶指导、告知承诺、容缺受理等便利举措,在我市各开发区(园区)实现了“拿地即开工”,形成了东光县项目手续推进横道图、河间市“五天四证”、高新区告知承诺等典型做法。三是持续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度。我市成为首批在“冀时办”新开通地方频道的地级市。截至目前,已上线“冀时办”民生服务种类415项。

(二)持续打造公平有序、预期稳定的市场环境。一是放宽市场准入。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沧州市市场主体首批住所(经营场所)负面清单》,充分利用“一窗通”平台,推行“一网通办、全程网办”。截至2023年底,我市企业开办网办率达到98.81%。二是便利准营退出。在全省率先推出迁移登记“一件事一次办”,解决企业办理迁移登记时“往返跑”问题。截至2023年底,全市共办理迁移登记业务1431件,全市累计办理歇业备案业务32件,为经营主体提供“缓冲地带”。三是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组织全市开展公平竞争政策清理工作。截至2023年底,全市共清理审查存量文件524件,修改调整4件,审查新增文件423件,废止36件。组织开展“保护公平、促进竞争”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专项行动,2023年,全市共开展反不正当竞争宣讲、培训、合规指导54次;建立商业秘密保护指导站(联系点)示范企业、示范基地11个;查处反不正当竞争案16件,罚没金额240.52万元。

(三)强化土地要素保障。精准配置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全市已累计使用新增建设用地指标1.8678万亩,优先保障省市重点项目6692亩;在全市全面推行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指导各县(市、区)推动各地开发区范围内开展新增工业用地出让前的区域评估和控制性指标制定等工作。截至2023年底,全市省级以上开发区按照标准地出让工业用地173宗、面积6417亩。

二、项目带动,集聚企业发展新动能

我市积极推荐优质项目带动企业高质量发展。2023年,全市新增167家专精特新企业,8家小巨人企业,新增小巨人企业数量全省第二。信联电科等6家企业及常丰线缆无卤低烟阻燃电力电缆等6种产品共12家企业(产品)成功获评省第五批制造业单项冠军,全市累计数量达到47家。全市新增159家工业企业研发机构,现累计创建1216家,总数全省第三。新增汇中管道、海恩橡塑、中联银杉、恒通管件、华茂伟业等5家河北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累计数量达到29家。四星玻璃的新型药用包装材料全面国产化的创新研发项目成功入围国家生物医用材料揭榜挂帅项目,为全省唯一入选项目。组织华茂伟业、彩客科技、华鑫铭源等6家企业申报省级奖励资金375万元;为沧州辖区8家上市挂牌企业落实市级奖励750万元。

三、加大扶持,落实惠企政策

我市把减税降费、助企纾困作为重点工作贯彻落实,确保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税费优惠政策“应享尽享”。印发《沧州市金融服务现代化产业行动方案》《2023年普惠金融工作要点》《沧州市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助力融资畅通惠企行动方案》等政策文件,组织开展沧州市协同推进金融服务助力实体经济发展指导评价,推动金融政策、财政政策与产业政策协调配合。强化金融资源统筹利用,重点围绕“优化金融营商环境”一个目标,明确“增加信贷供给、优化供给结构、提升服务效率、压降融资成本、健全容错机制、强化消费服务、助力个体工商户纾困、提升保险保障”八项任务,为经济发展提供有力金融保障。我市以金融超市、首贷续贷服务中心试点创建为切入点,进一步做好民营及中小微企业融资对接服务,确保实现“量增、扩面、提质、降本”的普惠目标,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含农发行)2023年末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平均利率4.57%,较年初下降0.65个百分点。普惠领域融资需求得到有力保障,我市首家获批河北省首贷续贷服务中心试点,成为全省唯一开展全域试点工作的设区市,2023年,全市普惠小微贷款余额1100.73亿元,较年初增加266.53亿元,同比增速31.95%,支持小微经营主体(含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137151户,较年初增加33077户。

四、了解企业人才需求,完善人才引进培养体系

我市加快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沧州场景人才强市建设,健全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制度,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政策支持、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高技能人才工作体系。

(一)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理念,积极主动抓好人才工作。我市从引才、培养、载体、服务等4个方面对人才政策进行了整合升级,明确到“十四五”时期末,技能人才占就业人员的比例提高到31%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的比例提高到36%。

(二)围绕重点领域人才需求,持续加大引进力度。我市认真落实“狮城人才强市”相关政策,征集发布2023年《重点领域人才需求目录》,涉及科技、医疗、教学、研发管理等226家单位人才需求,涵盖机械设计、化学原料及制品等16个行业、473个岗位、3499人。聚焦引进需求目录人才,与北京通州、天津滨海新区、雄安新区等地人社部门签订《京津冀协调区域人力资源发展框架协议》,引导推进全市231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京津企业建立人才协作关系。组织全市327家企事业单位参加“京津冀招才引智大会”等系列活动,4724名各地人才来沧工作。依托我市3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3家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组织相关单位赴中国石油大学等10所高校及科研机构开展引智工作,16名博士达成进站意向。2023年,全市共引进各类人才16934人,其中硕博人才1638人。

(三)围绕壮大技能和专技人才队伍,持续加大培育力度。截至目前,全市技能人才达到83.61万人,较去年增加1.94万人,高技能人才占比32.16%;专业技术人才达到22.69万人,较去年增加1.61万人,具有高级职称人员占比11.02%。紧紧围绕绿色化工、管道装备等主导产业和县域特色产业技能人才需求,加大培训提升、推荐晋级、竞技选拔力度,完善平台载体建设,落实人才奖励激励措施,推动技能人才队伍高质量发展。2023年,开展职业技能培训3.08万人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获证1.81万人次。建成国家和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公共实训中心、技能大师工作室11家,在沧县建成全市首家人力资源产业园。同时坚持以赛促培、以赛促建,组织参加国家和省级技能大赛5次,市县组织各类技能比赛26场次,在全国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中,我市选派的2名选手获得两枚银牌(全省共获1金3银1铜);方士英等22人获评“河北大工匠”“河北省突出贡献技师”。举行的“技能中国行2023-走进电子信息服务业走进河北沧州”暨第五届全国电子信息服务业职业技能竞赛全国总决赛,更是集中展现了沧州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成果,得到了人社部职建司、省人社厅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沧州技师学院李健辉获得电子商务师赛项一等奖,被授予“全国技术能手”称号。

五、大力宣传,拉动消费升级

2024年,我市将促消费惠民工程列入20项民生工程清单,计划全年组织促消费活动36场以上,在重大节日、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促消费工作,督导各县(市、区)通过政府消费券、企业打折促销等方式,深化与建行等金融机构合作,开展汽车、家电、家居、老字号、商超等消费促进活动。培育壮大新型消费,大力发展数字消费、绿色消费、健康消费,积极培育智能家居、文娱旅游、体育赛事、国货“潮品”等新的消费增长点。稳定和扩大传统消费,提振新能源汽车、电子产品等大宗消费,吸引更多的小微企业参与到促销活动中,从而拉动消费,提振消费信心。

下一步工作中,我市将齐心协力、群策群力,不断创新服务,助力小微企业,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沧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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