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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沧州市运河区养老院项目施工许可阶段并联审批意见

沧州市运河区民政局

你单位申报的沧州市运河区养老院项目位于运河区安悦街以西,吴川路以南各相关单位对该项目提交的审批资料进行了审查,并出具了审查意见具体如下:

市行政审批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二条、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准予该项目防空地下室建设审批

住建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该项目消防设计审查合格。

应急管理: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符合抗震设防要求的规定。

运河区行政审批局:已对该项目出具《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冀沧建排许﹝2025﹞字第0002号)。                       

沧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251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