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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尚城小区(七区)项目施工许可阶段并联审批意见

沧州颐和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申报的尚城小区(区)项目位于新华区友谊街以东、解放路以北各相关单位对该项目提交的审批资料进行了审查,并出具了审查意见具体下:

市行政审批局: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二条、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准予该项目防空地下室建设审批

二、已对该项目出具《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产生核准)(核准证编号:130901JZLJCS20250018)。

住建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该项目消防设计审查合格。

应急管理: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符合抗震设防要求的规定。

新华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已对该项目出具《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冀沧新数政(建排)字第202503号)。                       

沧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255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