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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项目竣工联合验收意见

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你单位申报的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项目(又称沧州卫生学校迁址建设工程),位于求是大道以东、黄河西路以南、迎宾大道以西、九河西路以北。各相关部门对该项目提交的验收资料进行了审查,并出具了审查意见,具体如下:

市行政审批局

一、已对该项目实验楼、信息中心、东学生生活馆、西学生生活馆、11#学生公寓、12#学生公寓出具规划核验意见(沧审核字﹝2024﹞10号、﹝2025﹞420号),该项目符合规划要求,同意规划核实

二、根据《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第五十《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规定,准予该项目人防竣工验收备案

三、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有关规定,根据申请材料及建设工程现场评定情况,该项目实验楼消防验收合格。

市资规局:已对该项目机能实验楼、化学实验楼、形态实验楼、解刨实验楼、医技实验楼、护理实验楼、临床试验楼、第一--第四教学楼、第一--第六合班教室、办公楼、1#-10#学生公寓、学生餐厅出具规划验收合格证(沧规建字2003第54号),该项目符合规划要求。

市消防支队:经审查资料现场检查测试,该项目信息中心、东学生生活馆、西学生生活馆、机能实验楼、化学实验楼、形态实验楼、解刨实验楼、医技实验楼、护理实验楼、临床试验楼、第一--第四教学楼、第一--第六合班教室、办公楼、1#-12#学生公寓、学生餐厅消防验收合格。

市应急管理:该项目符合《河北省防震减灾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验收通过

市城建档案馆:该项目建设工程档案经审查验收,符合国家、省有关工程档案规定,现予确认。

           

                      

                         沧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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