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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533149/2000004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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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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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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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21-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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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0年度依法行政考核优秀等次单位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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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沧政办发〔202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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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1-02-07
- 主题词:
- 有效性: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0年度依法行政考核优秀等次单位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河北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河北省政府令〔2010〕第12号)有关规定,按照《河北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的通知》(冀依法行政办〔2020〕7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了2020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将依法行政考核成绩突出的6个县(市、区)政府和10个行政执法部门确定为依法行政考核优秀等次。现将优秀等次单位名单通报如下:
一、县(市、区)政府(6个)
任丘市人民政府、黄骅市人民政府、青县人民政府、沧县人民政府、新华区人民政府、泊头市人民政府
二、市直部门(10个)
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教育局、市司法局
希望优秀等次单位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其他单位要以优秀等次单位为榜样,找准问题和不足,抓好整改,不断提升本地本部门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为迎接建党100周年和“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强有力法治保障。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