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您现在的位置: 沧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政策>文件种类>沧政办发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度沧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规定,市政府办公室编制了《2022年度沧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实施,严格落实分工

2022年度沧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明确的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要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对决策过程中形成的程序证明材料及时整理归档,确保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二、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实施到位

市政府办公室将对列入《2022年度沧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决策事项履行法定程序情况进行全流程督查

三、完善配套制度,健全考核机制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应当尽快完善关于重大行政决策各项配套制度,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级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工作完成情况将纳入本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内容。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19        


2022年度沧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事项

承办单位

决策时间安排

1

制定《沧州市船舶污染物监督管理办法》

沧州海事局

2022年12月底

2

修订《沧州市节约用水办法》

沧州市水务局

2022年12月底

3

制定《沧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

沧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12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