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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23/00024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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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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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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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23-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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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2年度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考核结果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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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沧政办发〔202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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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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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医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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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
有效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2年度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考核结果的通报
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2022年,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圆满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22年度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按照《沧州市2022年度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考核方案》,市医改办会同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等医改相关部门,对各县(市、区)2022年度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进行了考核评估。根据考核结果,经市政府同意,确定渤海新区黄骅市、南皮、东光、青县、沧县、盐山、献县为2022年度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先进县(市),现予以通报表扬。
受到表扬的地区和单位要充分发挥模范表率作用,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其他地区和单位要对标先进、查摆问题、积极整改,努力在今后的工作中取得新突破。各地各部门要强化协同配合,围绕深化医改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扎实有力推动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巩固拓展改革成果,推动全市医改向纵深发展。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