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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人民政府沧州军分区关于命名第六批市级国防教育基地的通知

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武装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强军思想,充分发挥国防教育基地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中承载的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功能,促进我市精神文明和双拥模范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国防教育基地命名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沧州市委宣传部、沧州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对各县(市、区)申报的第六批国防教育基地检查验收的基础上,经沧州市人民政府、沧州军分区批准,现命名下列2处场所为第六批市级国防教育基地:

沧州革命军事馆

肃宁县民兵训练基地

按照《国防教育基地命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已被命名的国防教育基地,要不断加强建设,完善设施,充分发挥国防教育功能。各地要统筹对国防教育基地的规划、建设、管理和使用,统筹党政机关、青少年学生、企事业单位、民兵预备役以及其他社会各界群众的参观、学习、培训、军训等各类国防教育要求,实施有力管理,促进全民国防教育深入开展。同时,对已命名的国防教育基地实行动态化管理,定期进行考核,对建设、管理和使用不符合要求、教育效果不明显的基地予以摘牌。

沧州市人民政府              沧州军分区

2022年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