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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24/0000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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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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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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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24-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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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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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沧政办字〔202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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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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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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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
有效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沧州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录》明确的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并在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时,说明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的情况。
二、对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
三、在后续工作中,确需结合实际对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进行调整的,承办单位要深入研究论证、充分阐明理据,提出具体意见报市政府审定。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19日
沧州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事 项 |
承办单位 |
计划决策时间 |
1 |
《沧州市船舶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
沧州海事局 |
第三季度 |
2 |
《沧州市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 |
沧州市气象局 |
第三季度 |
3 |
《沧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
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第四季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