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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24年全市民政系统民生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民政局:

按照《河北省“双创双服”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北省2024年民生工程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冀双创双服办〔2023〕10号)精神和有关要求,2024年涉及民政系统的民生工程任务有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程、养老服务人才队伍素质能力提升工程、社会救助扩围增效工程3项。现将《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程工作方案》《养老服务人才队伍素质能力提升工程工作方案》《社会救助扩围增效工程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紧安排部署,立即组织实施,力争提前完成任务目标。

附件:1.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程工作方案

2.养老服务人才队伍素质能力提升工程工作方案

3.社会救助扩围增效工程工作方案

沧州市民政局          

2024年1月26日       


附件1

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程

工作方案

按照全2024年民生工程总体安排部署,为推进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提升居家养老的安全性、便利性,不断增强特殊困难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结合全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突出室内行走便利、如厕洗澡安全、厨房操作方便、居家环境改善、智能安全监护、辅助器具适配等改造方向,按照自愿、安全、便利、经济的原则,因地制宜、因户施策推进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不断满足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生活照料、起居行走、康复护理等需求。

二、年度目标和资金来源

(一)年度目标

支持309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改善居家生活照料条件,提升居家养老生活品质。

(二)资金来源

采取省级补贴,市、县(市、区)配套的方式进行,原则上平均每户改造费用不低于1800元。其中省级按照每户1000元标准予以补贴,市管县(黄骅市、沧县)由市、县两级财政按照1:1的比例分担;省管县由省级补助资金和县级财政解决。补贴资金由各县(市、区)统筹用于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

三、完成标准

根据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实际状况,逐户制定改造方案,按照方案完成全部改造任务,逐户组织验收并移交老年人家庭使用。

四、重点任务

(一)建立改造台账改造对象所指特殊困难老年人为:纳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和建档立卡脱贫人口中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完成以上人群家庭适老化改造的县(市、区)可按照相关要求和本地经济条件,逐步将改造对象范围扩大到城乡低保对象中的高龄、失能、留守、空巢、残疾老年人家庭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会同卫健、乡村振兴、残联等部门组织改造申报和资格审核工作。资格审核要重点突出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类型、年龄、身体状况等因素。失能老年人指按照《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42195-2022)国家标准进行评估,结果为轻度、中度、重度、完全失能等级的老年人。采取政府补贴方式进行居家适老化改造、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家庭床位改造列入2024改造支持范围的不再重复支持。对于符合改造条件且计划纳入今年改造的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要逐个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详细任务台账》,组织填报《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档案》。严禁将不符合改造条件的人员纳入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民生工程任务。

(二)明确改造项目。采取政府补贴方式对7个基础项目进行改造。老年人可自愿申请改造其中某项或全部7个项目,除基础项目外也可个人出资对其他项目进行改造。7基础项目分别为:1.地面改造(2项)①防滑处理:在卫生间、厨房、卧室等区域,铺设防滑砖或者防滑地胶,避免老年人滑倒,提高安全性;②高差处理:铺设水泥坡道或者加设橡胶等材质的可移动式坡道,保证路面平滑、无高差障碍,方便轮椅进出2.卧室改造(1项)③安装床边护栏或抓杆:辅助老年人起身、上下床,防止翻身滚下床,保证老年人睡眠和活动安全3.如厕洗浴设备改造(2项)④安装扶手:辅助老年人起身、站立、转身和坐下,包括一字形扶手、U形扶手、L形扶手、135°扶手、T形扶手或者助力扶手等;⑤配置沐浴椅:辅助老年人洗澡用,避免老年人滑倒,提高安全性4.老年用品配置(2项)⑥手杖:辅助老年人平稳站立和行走,包含三脚或四脚手杖、凳拐等;⑦防走失装置:用于监测失智老年人或其他精神障碍老年人定位,避免老年人走失,包括防走失手环、防走失胸卡等。

(三)遴选改造机构。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切实增强紧迫感,超前谋划、尽早准备,尽快按照政府采购要求选定有资质、有能力、有经验的改造机构;要进行多方比价,选用价格合理、质量合格的产品,严禁违反经费使用有关规定。各县(市、区)选定改造机构后,要进行专题培训,组织学习工作方案和相关政策规定,提出具体要求、明确方法步骤,确保改造程序、标准符合要求。

(四)做好入户评估。入户评估是做好居家适老化改造的基础性工作,原则上由各县(市、区)民政部门指导改造机构组织实施,要根据改造台账逐一入户讲清改造政策,对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房屋结构的安全性、改造项目的可实施性以及老年人家庭的改造需求进行综合分析评估,与老年人家庭协商确定改造项目、制定改造方案。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对改造机构制定的改造方案要逐个审核确认,确保改造价格公平合理,确保改造项目安全实用。严禁不考虑个体差异、一个模式改到底。

(五)抓好改造实施。改造方案经民政部门审核后,交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改造施工和适配。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加强改造实施过程监管,督促指导改造机构选用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符合老年人身体特点的物资、产品、器材,确保改造经济适用;要提升工作效率,在保证施工质量的基础上缩短工期,最大程度减少对老年人正常生活的影响;改造施工前、完工后要拍照留存并记入改造档案;改造完成后要签署设施维护维修和安全使用协议。严禁不考虑老年人身体状况和家庭照护情况,配备不适用的产品和设施设备;严禁超范围进行补贴改造;严禁挤压经费、贪快求快,造成改造不彻底等问题。

(六)加强检查验收。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完成后,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及时组织检查验收。要重点查看改造内容与改造方案是否一致,改造项目是否方便老年人使用,适老化设施、器材安装是否牢固,配置的老年用品尺寸、规格、材质是否符合要求等。对于发现的问题要立即督促整改,对改造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问题严肃进行处理,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2月底前)

各县(市、区)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分解年度任务,完善改造内容,细化工作流程,提出落实举措召开会议进行专题安排部署,做到早谋划、早行动。

(二)推进实施阶段(20243—9月)

3月底前,组织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申报,进行资格审核认定,建立改造任务台账。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要求择优遴选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上门评估,逐户确定改造方案,按照“一户一档”建立改造档案。

8月底前,按照改造方案,逐户进行适老化改造,完工一户、验收一户、交付一户。

9月底前,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三)考核评估阶段(202410月—11月)

组织考核评估,开展检查核查,确保高标准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要落实主体责任,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扎实推进实施。要成立由相关人员组成的工作专班,加强协作配合,定期调度进展,及时解决问题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任务。

(二)加强工作衔接。各县(市、区)要充分认清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持续时间长、涉及人员广这一特性,充分做好年度工作衔接,持续落实既定的改造补贴标准,确保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能够公平享受改造补贴政策。

(三)完善制度措施。各县(市、区)要逐户建立改造档案,确保可检查、可追溯,要建立调度、通报、督导三项工作机制,每月25日前各县(市、区)向市民政局报送工作进展台账和月工作总结。

(四)做好政策宣传。各县(市、区)要加大对适老化改造工作的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提高宣传实效。利用报纸、电台、网络等多种媒体,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开展宣传报道,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支持适老化改造,努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各县(市、区)年度目标任务分解表

     

附件

各县(市、区)年度目标任务分解表

序号

县(市、区)

改造任务(户)

1

任丘市

255

2

河间市

280

3

泊头市

265

4

黄骅市

100

5

肃宁县

240

6

150

7

吴桥县

220

8

东光县

260

9

南皮县

200

10

140

11

210

12

孟村县

270

13

盐山县

350

14

海兴县

150

3090

附件2

养老服务人才队伍素质能力提升工程

工作方案

按照全2024年民生工程总体安排部署,为提升养老服务人才队伍素质能力,不断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高品质养老服务需求结合全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培养培育业务精、技能强,尊老敬老爱岗敬业的高素质养老护理员等养老服务技能人才为重点,着力打造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德技兼备的养老服务人才队伍,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二、年度目标和资金来源

(一)年度目标

加强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培训,新增养老护理员持证人员240人以上不断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高品质养老服务需求

(二)资金来源

落实市、县、机构三级培训机制,有关培训费用分别由各级政府、机构负担。

三、完成标准

按照《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等有关要求,根据养老服务工作人员学历层次、工作年限、专业水平、接受能力等多种因素,分层分类开展培训,组织具备相关条件的养老护理员进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240名以上无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养老护理员取得“五级/初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已获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养老护理员取得高一等级证书。

四、重点任务

(一)明确培训重点内容。未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养老护理员培训应重点突出以下内容:1.养老护理员职业道德、职业守则等相关知识;2.养老护理员服务礼仪、职业安全、个人防护以及自我心理调适相关知识;3.老年人生理心理特点、照护特点以及常见病的照护重点;4.老年人常见冲突和压力处理方法;5.用火、用电、用气安全常识,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自救互救和逃生疏散有关知识,建筑火灾逃生避难器材、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6.自然灾害的应对处理知识;7.卫生健康知识;8.《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知识;9.“2023年河北省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明确的58个科目实操技能;10.其他与养老服务工作相关的知识。已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养老护理员应对照《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中高一等级有关要求进行提高性培训。

(二)扎实组织开展培训。各级民政部门要制定养老服务人才培训年度计划,加强与人社部门沟通对接,用足用好职业技能培训有关政策,坚持理论学习和实训操作相结合,采取集中轮训、岗位练兵、网络培训等多种方式,持续提升养老服务工作人员能力素质。落实市、县、机构三级培训机制。市级民政部门重点开展养老护理员技能提升培训,着力培养骨干力量。县级民政部门重点开展基本照护科目和基本职业素养培训,原则上将所有在职养老护理员培训一遍。养老服务机构重点开展岗位培训,采取以老带新等多种方式提升养老护理员综合能力。养老护理员年度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48小时。

(三)做好技能等级认定。各级民政部门要根据年度培训任务完成情况有序推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要主动与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进行对接,根据培训进度合理确定评价认定批次和时间。支持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等用人单位自主推进养老服务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按照“谁评价、谁负责、谁发证”原则落实评价机构和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加强对第三方评价机构评价活动的监督管理,适时组织评估,确保培训评价质量效果。

(四)加大褒扬激励力度。举办全市养老护理职业技能竞赛,优胜者享受市一类职业技能大赛相应待遇。县级同步开展相关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完善并落实获奖选手表彰奖励、技能等级晋升等政策。组织开展最美养老服务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加大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先进事迹和职业精神宣传力度,提升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职业尊崇感和社会认同度。

、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2底前

各县(市、区)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培训计划,分解任务目标,提出落实举措召开会议进行专题安排部署,做到早谋划、早行动。

(二)培训提升阶段(20243—5月)

根据养老服务工作人员技能水平、从业年限等基本情况制定培训方案,明确提升目标。市、县、机构三级按照培训内容分别组织开展培训。

(三)等级认定阶段(20246月)

根据培训计划完成情况适时组织初评,确定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养老护理员名单。组织具备资质的第三方评价机构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评定。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47月—8月

通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养老护理员在实际工作岗位中进一步锤炼提升;未通过认定的由各地民政部门组织强化培训,补齐专业知识短板。

(五)再次认定阶段(20249月)

各级民政部门协调具备资质的第三方评价机构对未通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人员进行再次评定。

(六)考核评估阶段(202410月—11月)

对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培训以及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进行考核评估,开展检查核查,确保高标准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要将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作为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重要内容,扎实推进实施。要成立由相关人员组成的工专班,加强协作配合,定期调度进展,及时解决问题。

(二)鼓励探索创新。各县(市、区)要深入挖掘养老服务人才培养资源,支持具备一定条件的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开展养老服务高层次专业化人才培养项目建设,开发优质教学资源,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打造养老服务人才培养高地。

(三)突出考核评估。制定养老服务人才队伍素质能力提升工程考核办法和细则,各县(市、区)工作推进落实情况打分排队。考核评估与专项检查、随机抽查、日常工作等相结合,适时在全市民政系统通报。

(四)做好政策宣传。各县(市、区)要利用报纸、电台、网络等媒体加大对养老服务人才队伍素质能力提升工程的宣传力度,使社会各界了解认同养老服务职业,努力营造尊重、关爱养老服务技能人才的良好氛围。

附件:各县(市、区)年度目标任务分解表

附件

各县(市、区)年度目标任务分解表

序号

县(市、区)

新增持证养老护理员数量(人)

1

黄骅市

20

2

任丘市

20

3

河间市

20

4

泊头市

20

5

20

6

吴桥县

20

7

东光县

20

8

南皮县

20

9

20

10

20

11

孟村县

5

12

盐山县

20

13

海兴县

5

14

运河区

5

15

新华区

5

16

240

附件3

社会救助扩围增效工程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力度,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按照2024年民生工程实施方案总体部署,结合全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十届五次全会、市委十届八次全会部署要求全面做好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实现救助效率有效提升,进一步织密扎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不断增强困难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年度目标及资金来源

(一)年度目标。持续推动社会救助提质增效,精准落实各项社会救助政策,对全市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二)资金来源。统筹中央级和市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强化县(市、区)配套兜底责任,确保各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三、完成标准

以受灾群众为救助重点,加大困难群众帮扶力度,及时将符合条件的纳入救助范围,兜牢兜好基本民生保障底线。

四、重点任务及分工

(一)加强动态监测强化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平台的应用,以受灾群众为重点,开展常态化监测预警,发挥“大数据比对+铁脚板摸排”作用,衔接线上预警和线下核查,做到早发现、早救助、早帮扶,使社会救助覆盖面保持在合理水平,筑牢民生兜底保障底线。

(二)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取消户籍地、居住地申请限制,对因灾等造成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群众,及时给予临时救助,情况紧急的,实行“先行救助,事后补充说明情况”;强化因灾造成住房倒塌、农作物绝收的受灾家庭可按急难型直接实施临时救助政策落实,做到凡困必帮、有难必救。

(三)强化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2024年持续实施受灾群众中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除死亡外暂缓动态管理退出政策。对因灾造成住房倒塌损坏、农作物减产绝收的受灾家庭申请低保,核算家庭收入时,按当地3倍的城镇低保标准扣减,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低收入人口保障范围。在完成全部受灾群众走访摸排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众的走访探视,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五、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3月)召开全市动员部署会,对全年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督促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举措、责任主体、完成时限。

(二)推进实施阶段(2024年4-8月)围绕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加强平台应用、强化政策执行、创新工作方法、全面摸排走访,推动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三)检查阶段(2024年9-10月)对各县(市、区)民生工程推进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了解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10月底基本完成任务

(四)总结评估阶段(2024年11-12月)按照县(市、区)自查、市级检查、省级抽查的方式,开展“回头看”,总结工作,划定等次。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成立社会救助扩围增效工程工作专班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组织推动、牵头部门具体组织落实加强协作配合定期调度进展及时解决问题确保各项任务高质量完成。

(二)严格绩效评价将民生工程完成情况纳入2024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绩效评价范围。制定考核指标,建立月通报、季调度、半年考核、年底打分工作机制,将日常工作开展和半年考核作为年度评价重要依据,推动各项工作扎实开展。

(三)强化政策宣传。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解读低保等政策,提高群众政策知晓度。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讲好社会救助故事,积极引导群众合理预期,营造全社会关爱困难群众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