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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25/00018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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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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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沧州市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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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沧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建立沧州市交通强市建设机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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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沧交办〔2025〕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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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10-24
- 主题词:
- 有效性:
沧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建立沧州市交通强市建设机制的通知
沧州市交通运输局文件
沧交办〔2025〕16号
沧州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建立沧州市交通强市建设机制的通知
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和和市委十届九次全会有关部署要求,加快推进交通强市建设,经市政府同意,建立沧州市交通强市建设机制。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召 集 人: 许建军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副召集人: 邹卫红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刘宝新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级调研员
于金义 市海洋和港航局一级调研员
成 员: 张冠峰 渤海新区黄骅市政府副市长
张占山 任丘市政府二级调研员
李 兵 河间市政府副市长
姚晓雨 泊头市政府副市长
许 康 肃宁县政府副县长
刘计国 献 县政府副县长
高 鹏 吴桥县政府副县长
王国臣 东光县政府副县长
崔志伟 南皮县政府副县长
温 杰 青 县政府副县长
牛 强 沧 县政府副县长
刘国练 孟村县政府副县长
张国龙 盐山县政府副县长
王文德 海兴县政府副县长
张有旺 运河区政府副区长
王景旗 新华区政府副区长
刘树明 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赵春荣 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马建栋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张继伟 市公安局副局长
沙承旺 市财政局总会计师
于克东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刘赤乾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蔡传通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牛保根 市水务局副局长
刘文辉 市农业农村局二级调研员
孙宝才 市商务局副局长
刘国江 市文化和旅游局二级调研员
刘文华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王海兴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姜广田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吕 雷 市统计局副局长
郭 巍 市邮政管理局副局长
王 澎 沧州交通发展集团总经理
胡汝森 沧州港务集团总经理
崔永凯 沧州港口发展集团总经理
沧州市交通强市建设机制主要任务:加快推动交通强国建设各阶段任务目标在我市落地落实;深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改革;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建设数字化智能公路养护管理体系,规范行政执法,加强货车超限治理等;协调解决交通强市建设中其他重大事项。交通强市建设机制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主任由邹卫红同志兼任,负责机制的日常工作。交通强市建设机制成员实行职务出任制,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报机制办公室备案,不再另发通知。交通强市建设机制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担任。
附件:沧州市交通强市建设机制工作制度
沧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5月26日
附件
沧州市交通强市建设机制工作制度
为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和市委十届九次全会关于健全交通强市建设机制改革任务,进一步深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改革,加快推进交通强市建设,结合我市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建立沧州市交通强市建设机制。
一、主要职责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交通运输部工作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加快推动交通强国建设各阶段任务目标在我市落地落实;深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改革;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建设数字化智能公路养护管理体系,规范行政执法,加强货车超限治理等;协调解决交通强市建设中其他重大事项。
二、成员单位
交通强市建设机制由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海洋和港航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统计局、市邮政管理局、沧州交通发展集团、沧州港务集团、沧州港口发展集团组成,市交通运输局为牵头单位。
三、工作规则
(一)会议制度。根据推进交通强市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召开专题协调会,会议由召集人主持,按照职责分工,涉及议题的相关单位成员参加,视情况邀请市领导出席,由交通强市建设机制办公室承办,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印发参会成员单位贯彻落实。联络员会议由交通强市建设机制办公室负责召集,主要负责研究落实交通强市建设机制专题会议的议定事项,协调推动有关重点工作任务落实,研究提出需要交通强市建设机制审议的重要事项。
(二)文件制度。交通强市建设机制办公室办理公文时,代用市交通运输局印章,向各成员单位安排交通强市建设机制专题会议议定事项,通报相关工作进展情况,督促有关工作加快落实。
(三)分析研判制度。交通强市建设机制办公室定期组织对交通强市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分析研判,提出对策措施,适时通报有关成员单位,重要事项提请交通强市建设机制专题研究。
(四)工作督导制度。对工作进展较慢或成效不明显的单位,由交通强市建设机制办公室发函督办;对重点建设项目严重滞后、市委市政府关注重点事项推进缓慢、重要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由成员单位组成督导组实地督办。
四、工作要求
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做好交通强市建设机制各项工作,形成高效运行的工作模式。各成员单位要互通信息、切实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认真落实交通强市建设机制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将党中央、国务院决策,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要求落到实处。
沧州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25年5月26日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