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您现在的位置: 沧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政策>文件种类>其他

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沧州市(渤海新区黄骅市、海兴县)内河通航水域的通告

沧州海事局认定的沧州市(渤海新区黄骅市、海兴县)内河通航水域已经市政府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现予以发布。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沧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沧州市渤海新区黄骅市、海兴县

内河通航水域

内河通航水域名称

起点

终点

参考里程

宣惠河

河口港区旅游码头西侧,参考界线为点(38°16.563'N/117°

48.216'E)和(38°16.612'N/117°

48.249'E)连线

河口港区宣惠河大桥,参考界线为点(38°15.811'N/117°

49.770'E)和(38°15.729'N/117°

49.735'E)连线

3公里

备注:沧州市(渤海新区黄骅市、海兴县)内河水域中,本表以外其他水域为内河非通航水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