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各行政执法部门涉企执法检查行为,防止随意执法、选择性执法、重复执法、频繁检查等行为发生,切实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和合法权益,减轻企业负担,真正做到“无事不扰”,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参照《沧州市规范涉企执法检查9项工作机制(试行)》,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泊头市规范涉企执法检查9项工作机制(试行)》。
二、机制主要内容
(一)联席会议工作机制
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指导协调各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规范涉企执法检查工作。
(二)协同联合执法检查机制
同一时期,针对同一企业开展的执法检查,各执法部门需最大限度开展跨部门、跨行业联合执法,实现进一次门办多件事,减少对企业的打扰。
(三)事前、事中报备机制
执法部门入企检查前须向联席办报备,突发紧急情况也要在开展检查的同时进行备案,未经报备不得随意入企检查。
(四)事后评价机制
涉企执法检查结束后,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接受检查的企业进行回访,核实执法检查开展情况,听取企业的意见建议。
(五)柔性执法机制
持续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对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免罚、减罚或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处理。
(六)“无感”执法检查机制
利用数字化技术手段,通过在线监测等非现场执法方式实现对企业的远程监管和执法,逐步减少现场检查频次。
(七)企业分级分类监管机制
综合考量合法经营、风险管控、科技水平、社会贡献等因素,对企业实施分级分类监管。
(八)多层级联合检查机制
由市级执法部门统筹本系统市乡二级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结合中央、省级、市级部门执法检查计划,最大程度协调开展多层级联合执法。
(九)企检查频次递减机制
全面落实各项涉企执法检查工作机制,实现入企执法检查频次逐年递减,减轻企业负担,真正做到“无事不扰”。
(十)“四码合一”助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泊头市委、市政府立足职能探索构建营商环境“四码合一”体系,以数字化打破时空界限,搭建涉企问题“码上减”双向绿色通道,推动涉企问题“一码反映”,企业诉求“码上联”、困企烦恼“一次解决”,助企服务“码上诉”“码上融”,实现政企“双向奔赴”。
发改局为了进一步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银企之间信息不对称等问题,泊头市小微企业工作协调机制着眼于强化银企沟通,推出“码上融”服务平台。该平台包含小微企业清单、需求申报单、摸排企业台账板块,旨在帮助金融机构切实了解小微企业的融资、贷款需求;以便为小微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金融产品。通过“码上融”,企业能够更直接、高效地获得所需服务与支持,共同助力我市营商环境优化。
既关心企业飞得高不高,更关心企业飞得累不累。接下来,泊头市委、市政府将以“永不满足、勇立潮头”为目标,持续深化“四码合一”工作体系,积极作为、亲清有为,助推企业轻松奔跑、安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