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沧州市第一批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应用场景的公告

发布日期 : 2025-03-07 来源 : 沧州市数据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国家数据局《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规范(试行)》(发改数据规〔2025〕27号)、《河北省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管理办法(试行)》(冀数政规〔2024〕2号)等文件要求,加快推动公共数据资源有序开发利用,培育数据要素市场,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沧州市第一批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应用场景,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领域

应用场景应考虑与民生紧密相关、社会迫切需要、行业增值潜力显著、产业战略意义重大等因素,优先面向全市广泛收集工业制造、现代农业、商贸流通、交通运输、金融服务、科技创新、文化旅游、医疗健康、应急管理、气象服务、城市治理、绿色低碳行业领域的应用场景,以发挥公共数据效用,贴合实际,解决生产生活中的问题。

二、场景要求

(一)授权运营的应用场景具有重大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并设置数据安全保障措施。

(二)应用场景具有较强的可实施性和创新性,能够体现数据要素在解决实际问题中的独特价值在授权运营期限内有明确的目标和计划,能够取得显著成效

(三)应用场景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行业要求,不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不侵犯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个人信息权益。

(四)按照场景清单”模式申请使用公共数据,坚持最小必要的原则。

(五)能明确场景的应用领域、产品形态、预期效益,以及所需公共数据的名称、字段、质量要求、提供单位等。

三、申报流程

(一)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按照《沧州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申报指引》(见附件)要求填报相关材料,相关申报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二)申报方式

纸质材料(1份)报送至沧州市数据局。电子版申报资料以PDF格式单独命名并发送至指定邮箱(sjjkjhjjz@163.com),标题格式为“沧州市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填报单位名称+场景名称”。

(三)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

四、其它事项

(一)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申报单位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资格。

沧州市数据局会同相关部门对此次征集的应用场景进行评审筛选,作为我市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应用场景储备。

(四)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沧州市数据局联系。

联系人:赵婷玮

联系电话:0317-2160630

联系地址:沧州市高新区中关村科技园丰台园(沧州)协同示范园1B#楼3层

沧州市数据局  

2025年3月7日  


沧州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申报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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