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提高沧州市区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规定制定的科学性、合理性,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工信部第37号令)第十五条规定,我局拟于近期就《沧州市区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草案)》组织听证,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暂定2025年7月上中旬(具体时间以后续送达的《听证会通知书》为准)
二、听证会地点
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解放西路新华大厦B座沧州市烟草专卖局(具体地点以后期下发的《听证会通知书》为准)
三、听证会内容
《沧州市区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草案)》
四、报名要求
本次听证参加人员由卷烟持证零售户代表、消费者代表、拟申请卷烟零售许可证代表以自愿报名的方式参加。自愿报名条件:
(一)参加人应年满十八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卷烟持证零售户代表应当持有沧州市城区(运河区、新华区、沧州经济开发区、沧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三)拟申请卷烟零售许可证代表为计划在沧州市城区(运河区、新华区、沧州经济开发区、沧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申请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法人或其他组织报名的,应提供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材料,并确定代表本单位参加听证代表(仅限1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和邮编等。
五、报名数量
卷烟零售户代表6名(其中运河区城市零售户1名、运河区农村零售户1名、新华区城市零售户1名,新华区农村零售户1名、沧州经济开发区零售户1名、沧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零售户1名),消费者代表3名,拟申请卷烟零售许可证代表3名。我局将根据报名情况,随机抽取并确定参加听证人员。若报名人数不足时,将邀请相关方代表参加。
六、报名时间及方式
时间:2025年6月13日-6月26日
方式:通过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统一使用《沧州市区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听证会报名表》(见附件)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17-5526139
现场报名地点: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解放西路新华大厦B座沧州市烟草专卖局703室
沧州市烟草专卖局
2025年6月12日
附件:
沧州市区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听证会报名表
姓名 |
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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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 |
身份证 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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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许可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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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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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或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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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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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代表类别 |
□卷烟零售户□申请人代表□消费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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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根据听证代表类型填写相应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