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双拥工作相关会议、活动的组织安排事宜;
2、负责与省双拥办的日常工作联系;与全省各地市双拥办保持联络、交流信息、相互学习增进友谊;
3、负责与专班成员单位的日常联系、协调工作,指导和检查成员单位的双拥工作,在成员单位中设立联络员,负责承办、落实有关事宜;
4、负责与各县(市、区)保持经常性的联系,及时指导协调处理有关事宜,检查其双拥工作开展情况;
5、对全市双拥工作的方针、政策,提出建议和措施;
6、开展调查研究,收集掌握各市(区)、各基层单位,驻沧各部队的双拥工作情况,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7、代专班起草文件,请示、报告、电报、慰问信等;
8、处理日常文、电、函,保管好文件、资料、印章;
9、接待前来洽谈工作的部队同志,协调处理好现役军人和优抚对象来访来信;
10、承办省双拥办、市双拥工作专班交办的其他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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