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市财农〔2024〕28号
沧州市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有关县(市)财政局:
为支持做好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相衔接工作,根据2024年初预算安排和沧州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对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建议的函》,经市财政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现下达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详见附件)。该资金列2024年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30505生产发展”,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一、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有关精神,严格按照衔接资金管理制度及项目库建设相关要求,切实管好用好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二、资金安排要重点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积极衔接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并逐步提高用于产业发展项目的资金占比。要严格执行公告公示制度,切实保障好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三、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和预算执行管理,加快资金支出进度。组织实施好全过程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并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公开信息如下:
国家监督举报电话:12317
沧州投诉监督单位:沧州市财政局
单位地址:沧州市解放西路40号
联系电话:0317—2033034(监督评价科)
0317—2022459(农业农村科)
电子邮箱:CZNONGYEJD@163.COM
附件:沧州市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沧州市财政局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