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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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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继续暂停“还贷提取保留一年缴存额”规定的通知

各管理部(分中心)、机关各科室:

应广大缴存职工要求,依据国家、省市关于放宽住房公积金政策的精神,市管理中心本着“应提尽提”原则,让住房公积金制度更好地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决定继续暂停《沧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沧金管委字〔20112号)第九条中关于贷款满一年后,每年可提取金额必须至少保留一年缴存额的规定。

请各管理部(分中心)遵照执行,并做好解释宣传工作。

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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