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人民政府

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政府信息公开
您现在的位置: 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公开>信息公开>政策>文件种类>部门文件

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取消生活困难证明作为提取住房公积金要件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安排部署,按照市政府全面清理涉及证明事项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工作安排,涉及到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清理事项为取消生活困难证明要件。职工办理“遇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提取业务,不再需要提供居委会(村委会)或所在单位出具的生活困难证明,只需填写个人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