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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21/00393284
- 主题分类:
- 发布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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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1-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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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废止《沧州市住房公积金诚信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
- 主题词:
- 文号:
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废止《沧州市住房公积金诚信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缴存单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根据沧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失信约束措施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沧社信办发〔2021〕2号)要求,经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四届一次会议审议,决定对《沧州市住房公积金诚信黑名单管理办法》(沧金管委〔2016〕2号)予以废止。该办法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涉及的此类工作按照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的《河北省住房公积金失信行为惩戒管理办法》(冀建法〔2017〕5号)执行。
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