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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报解读

 《沧州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已于2020年3月5日经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内容包括了2019年度沧州市及华北油田住房公积金业务运行、财务状况、资产质量等全部信息,做到了披露指标全覆盖,进一步增强了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透明度。为便于对年报的理解,现将年报解读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

随着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吸引力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单位和职工加入到制度中来,2019年,新开户单位737家,新开户职工3.84万人。当年,对单位多头开户进行整合、撤销,对封存半年以上缴存职工进行销户处理,致使实缴单位数较去年减少了646家,实缴职工数减少了3.74万人;2019年,全年缴存额66.37亿元,同比增加6.52亿元,增幅达到8%。

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从性质分类占比看,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49.7%,国有企业占8.15%,城镇集体企业占1.64%,外商投资企业占0.99%,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33.07%,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3.21%,其他占3.24%。与2018年比,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比已低于一半,非公有制企业占比上升,达到三分之一。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情况

《年报》显示,2019年沧州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为51.45亿元,同比增长18.09%;提取职工人数达到19.84万人。从数据看,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用途主要以“住房消费”为主,有效降低了职工的购房成本,减轻了住房消费负担,突出了住房公积金主要解决住房问题的功能。本年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类提取(含偿还购房贷款本息、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租赁住房等)占73.58%;非住房类消费提取(含离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等)占26.42%。 

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人群占97.65%,高收入人群占2.35%,切实缓解了中低收入职工的购房成本,也减轻了职工偿还贷款的压力。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情况

《年报》显示,2019年,沧州为8679户缴存职工家庭提供了33.5亿元的低利率公积金贷款(包含异地贷款782户,金额29353.3万元),支持职工购建房97.02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占住房按揭贷款总份额的13.94%。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为职工节约购房利息支出81722.87万元,大大降低了住房消费成本。

 

从房屋面积、借款人收入结构分析看,144(含)平方米以下的房屋面积占比94.41%,中低收入职工家庭占比为98.76%,高收入家庭占比仅为1.24%。数据表明,中低收入家庭是主要受益者。

四、住房公积金政策、和服务更加惠民便民

1开通委托收款和转账到账通知两种缴存方式,各缴存单位根据自身需求进行自主选择。

2开通“同城提取”业务,在沧州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在全市任一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分中心)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

3、在全市范围内取消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申请表,省去职工自己填写并到所在单位盖章的环节,让职工办理业务更省事。

4、实现公积金贷款实行协议预签制、抵押代办制,群众办理公积金贷款由进“三扇门”变为只进“一扇门”,由至少跑“六次”变为“一趟清”,由一个多月放款提速到最快七天。

5、接入了“冀时办”和河北政务网,实现了公积金信息查询、偿还本地公积金贷款提取、离退休提取、购房提取、租房提取等业务网上办理。

五、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

2019年,市公积金中心通过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一家拒不为职工缴存公积金的企业收缴罚款5万元、滞纳金5万元。起诉7笔逾期贷款借款人,强制执行共4笔;查处46名骗提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全部列入市中心住房公积金诚信黑名单,对拒不承认骗提或拒不退回骗提资金的9人,依照程序立案进行行政处罚,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