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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沧州市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第166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是否同意公开: (是)

办理结果: (B)

沧市财承办字[2023]第51号

对政协沧州市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166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沧州市农业农村局:

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大会《关于打造农业特色产业,建设乡村振兴新场景的建议》收悉,现会办意见如下:

一、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示范区建设资金,项目区内建设内容都包括田间道路基础设施建设。

二、2023年,在积极争取上级5000万元资金支持衡沧高品质蔬菜产业示范区创建项目的同时,市本级安排2000万元财政衔接资金,分别支持青县和肃宁县高品质蔬菜示范区建设。

三、从中央到地方,越来越重视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中的水利措施、林业措施、电力措施等措施,对提高现代农业自然灾害抵御能力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四、在用好上级专项资金的同时,市本级安排41万元用于农业灾害动态监测。

沧州市财政局

2023年4月18日

领导签发:王炳华

联系人及电话:王书章19803370171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