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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沧州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19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A

沧市财承办字〔2024〕第59

对政协沧州市第十二届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第119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沧州市农业农村局:

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大会关于农村户外“公用厕所”建、管方面的建议收悉,现会办意见如下:

小厕所,大民生。农村户外“公用厕所”是农村厕所革命的一部分,关系到全市农民群众生活质量的改善。近年来,财政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在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的同时,不断加大投入,重点支持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特别是旱厕改造工程得到了老百姓的拥护和支持,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正如提案所说的农村户外“公用厕所”问题。财政部门将积极配合农业农村局,全力做好相关工作。

一、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厕所革命”的历次指示以及党和政府有关会议文件精神,按照规定要求,保障农村公厕建管资金投入。同时,加强对县、乡涉农村财会人员的相关政策和业务技能培训,确保农村公厕建管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积极配合市农业农村局,开展“回头看、清积欠、补短板”活动,进一步摸清底数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矛盾,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细化农村公厕建管相关的制度和办法,推进农村公用厕所建管进程,逐步解决农村群众公共场所“入厕难”的问题。

三、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通过政策鼓励、资金奖补等手段,积极引导社会各方面的资金,加大对农村公厕建管的投入,从而保障农村公厕建管工作顺利实施,进而彻底改变目前所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沧州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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