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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财政局>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建议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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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24/00027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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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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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沧州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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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4-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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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对沧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62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 主题词:
- 文号:
对沧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62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B)
沧市财承办字〔2024〕第19号
对沧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第62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市发改委:
收到葛广跃代表《关于统筹加快增设市区县域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建议》,我局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沧州市财政局 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台了《沧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奖励资金管理及发放暂行办法》(沧市财建〔2021〕164号),明确了奖励范围、奖励标准、申报、审核和资金拨付程序。通过企业申报、县级审核、市级备案方式,全市拨付补贴资金1367.41万元,有效鼓励我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促进电动汽车应用和产业发展。
下一步,我们将强化落实上级税收减免政策,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政策支持县域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沧州市财政局
2024年5月24日
领导签发:沙承旺
联系人及电话:崔巍 0317-2093368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