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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沧州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370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A

沧市财承办字〔2024〕第81

对政协沧州市第十二届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第370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沧州市农业农村局:

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大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建议收悉,现会办意见如下: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实施乡村战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一项重要举措,市财政部门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党和政府有关政策方针,不断加大对“三农“的投入”,有力地支持了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为进一步促进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发展,财政部门将着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财政部门将进一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做出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配合农业农村部门做好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及相关工作。

二是充分发挥财政部门职能特点,在积极争取上级财政等有关部门的政策资金支持的同时,进一步推进全市涉农资金整合工作,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集中财力办大事,不断加大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投入力度,为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有力的政策、资金支持。

三是积极配合农业农村局全面落实河北省创新农田建设投融资模式工作方案(试行)的 有关规定要求,细化工作措施,引导、鼓励有关县(市、区)不断加大社会投入力度,促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四是积极配合农业农村局督导有关县(市、区)认真做好河北省农业农村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项目建后管护机制的通知要求,确保项目区工程建设质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沧州市财政局

2024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