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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财政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沧州市财政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5.1.27

     

     2014年,我局深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市政府有关会议和文件要求,不断强化保障措施,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取得了较好成效,有力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权,为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严格落实责任。我局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年初重点工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多次提出具体要求。召开专题会议,明确工作要点,细化责任分工方案,促进重点任务落实。

二是强化工作举措。确定专人负责收集、加工、发布我局重点工作信息,不断完善公开内容。大力推行“六个公开”,即公开管理权限、公开办事依据、公开工作程序、公开承诺制度、公开廉政勤政制度、公开收费标准和办理时限等。同时,我局充分利用财政外网,对人民群众关心的行政职权事项进行公开,重点实时公开内部管理情况、会计从业资格办理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等。除利用网络外,我局还充分利用传统的公开栏、办事指南、窗口、咨询电话、信息编报等形式进行公开。

三是加强督导检查。专门召开会议督查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充分履行职责,加强安排部署,抓好重点调度,加大培训力度,严格监督考核,积极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我局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全面公开政府采购信息。我局依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规定,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相关政府采购信息。重点公开内容:一是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政府采购的制度、办法、政策等规范性文件;二是招标采购信息,包括公开招标公告、邀请招标资格预审公告、竞争性谈判公告、询价公告、单一来源采购公告及变更事项等;三是采购结果信息,中标(成交)、废标公告及其更正事项等;四是财政部门受理政府采购投诉的联系方式等信息;五是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备案名单;六是定点采购、协议供货中标企业及中标商品信息。2014年,我局共在沧州门户网站及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沧州专栏发布招标公告2400条,预中标公告  2062条,中标公告2062条。

(二)推进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我局根据河北省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沧市财预[2014]66号),并与5月20日召开了由市直各部门主管局长、财务负责人参加的会议,明确提出要求:一是公开主体:自2014年起,除涉密部门外,全市所有负责编制政府或部门预决算信息的单位或部门都要开展本级政府预决算公开、部门预决算公开及“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工作。二是公开时间:预决算公开的时限为预决算批准(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2014年预算公开工作要在6月底前完成。三是公开形式:以政府或部门门户网站为主要形式。四是公开内容:主要包括同级人大批准的政府预算报告、附表,市直部门预算公开,“三公”经费预算公开。6月底,我局在沧州市财政局外网网站和市政府在信息公开平台上,分别公开了经人大批准的2013年市本级及全市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市本级预算及全市总预算草案,沧州市本级2013年及2014年“三公”经费情况。截止到目前,市直部门单位也公开了本级和所属单位收支预算。

(三)积极推进政务公开。2014年,我局通过沧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政府信息97条。

三、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4年,我局共受理4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部按程序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答复。

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我局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我局受理的4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当面送达,未收取费用。

六、2015年工作计划

(一)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新《预算法》的相关规定,除涉及国家秘密的事项外,经本级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在批准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并对本级政府财政转移支付的安排、执行情况以及举借债务的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督促各部门的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在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并对其中的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

    (二)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工作。继续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以服务群众为目的,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以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在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充分利用好门户网站等平台,实现政务信息公开化,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努力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信力,为公众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适时梳理信息公开内容,修正、更新行政服务指南,研究制定完善有关制度,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三)进一步丰富政务公开方式。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在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同时,努力做到公开方式的灵活多样。本着规范、实用、简便、易行的原则,加强政务公开的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开设网站、会议、图板等多种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进行公开,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