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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财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沧州市财政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2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沧州市财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按照省、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充分运用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财政政策和财政数据,全面推进财政预决算、财政落实“六保”任务、财政脱贫攻坚、减税降费、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建议提案办理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认真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和回应工作,拓展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提升信息公开的影响力。2022年,沧州市财政局信息发布时效性与实用性显著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扎实向前推进。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为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利民,沧州市财政局认真加强重点领域信息主动公开工作:通过政府预决算公开平台公开预算、决算信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减税降费、政府债务等相关信息。2022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5464条,其中在市政府网站发布信息191条,在河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信息5273条。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扩大了政务公开受众面,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效性与针对性。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数4件,完成答复的4件。其中4件均为邮寄获得。收到申请后,我局抓紧时间安排相关工作人员查阅资料,检索相关信息。3件为同意公开信息,在答复中给予公开相关信息,其余1件我局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已与申请人进行电话解释和书面答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1

3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沧州市财政局通过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了地方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树立了财政部门依法行政、规范透明的良好形象。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看到了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一些不足和问题:部分文件政策解读质量有待提高;图片解读、视频解读较少;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配置仍需进一步优化等问题。

接下来,沧州市财政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规定要求,切实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一是充实工作力量,加强内部业务培训,科学设置培训内容,优化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配置,进一步提高财政干部职工对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升政务公开人员工作能力水平,夯实工作基础。

二是加强规范公开行为,深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执行,按照规范化、标准化要求,及时调整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各栏目及内容;按照答复及时、内容完整、格式规范的工作原则,加强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管理,规范办理程序。

三是丰富解读形式,加强图片解读、视频解读在政策解读中的运用,增强政策解读在政府信息公开、群众办事服务中的广泛应用。同时,提高文字解读质量,在解读内容上常抓不懈,进一步增强政策影响力,提升信息发布、解读的整体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附件:沧州市财政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