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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沧州市财政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认真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运用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财政政策和财政数据,全面推进财政预决算、减税降费、政府采购、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建议提案办理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认真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和回应工作,拓展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提升信息公开的影响力。现将市财政局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为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利民,沧州市财政局认真加强重点领域信息主动公开工作:通过政府预决算公开平台公开预算、决算等相关信息。2024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1539条,其中在市政府网站发布信息111条,在河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信息1428条。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扩大了政务公开受众面,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效性与针对性。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数5件,完成答复的5件。其中3件均为邮寄获得。收到申请后,市财政局抓紧时间安排相关工作人员查阅资料,检索相关信息。2件为同意公开信息,在答复中给予公开相关信息,其余3件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已与申请人进行电话解释和书面答复。

(三)监督保障情况。按照市政府政务公开办要求开展政务公开自查,并接受检查考核,对指出的问题,认真整改落实,并上报整改报告,不断提升信息公开质量。指定专人负责门户网站公众参与平台工作,及时回应群众反映的问题。积极参加政务公开培训,加强学习交流,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沧州市财政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把此项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召开专题会议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工作职责和分工,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全面加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维护,及时更新政策解读、行业数据、建议提案等信息。专人负责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工作。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覆盖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5

3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1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1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1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沧州市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公开信息的分类梳理还不足,信息排列不够清楚,信息分类不够科学,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和规定的学习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局内部分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不足,相关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不足;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开展不足,干部职工对于信息公开相关技能掌握不够;四是信息量和信息公开覆盖面有待于进一步扩大;五是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沧州市财政局将继续按照省、市工作要求,全面贯彻落实《条例》,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内容:一是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局内各科室信息公开的实施细则,促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二是创新公开形式。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切实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的作用。三是加强人才培养。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学习相关法规、政策,进一步提高认识。四是加大公开力度。对上传材料认真审核,确保政务公开及时、准确、规范。五是增强公开的主动性。从公众需求出发,及时更新政务信息,提高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沧州市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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