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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市财监【2023】11号沧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沧市财监【202311

沧州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2023年度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检查组:

   现将《2023年度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2023年度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沧州市财政局

                                2023620

沧州市2023年度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落实财会监督专项行动部署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冀财监【2023】21号)要求,我市决定于2023年6月至10月组织开展2023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

一、开展会计监督检查

按照河北省财政厅要求、决定对全市88家行政事业单位和7家重点企业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企业会计信息质量重点关注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情况,严厉查处伪造会计凭证、虚构经济业务、编制虚假财务报告等严重违法行为。同时,关注是否有代理记账机构参与上述违法行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重点关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以及“三公”经费、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相关问题。检查内容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市局抽调5名业务骨干、15名会计中介机构专业人员组成5个检查组对市本级20家行政事业单位开展检查。

二、检查要求

提高认识,切实履职。要认真学习贯彻《意见》精神,落实财会监督专项行动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总结财会监督检查工作经验,切实履行财会监督主体责任,精心做好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高质量完成检查任务。

严格检查,提高实效。要突出检查重点,坚持问题导向,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落实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全面实行查前公示和查后公告,从严从重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对相关责任人的追责问责,提高检查工作实效。

加强沟通,积极配合。要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相互通报检查名单、共享检查结果,有效避免多头重复检查。

规范程序,严明纪律。要严格执行《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以及内部控制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有关要求,依法依规依程序开展检查。全体参检人员要履职尽责,严格遵守各项检查纪律,自觉维护财政监督队伍良好形象。

三、检查形式及材料报送

检查前向被检查单位下发检查通知书,对被抽查单位采取查阅资料、调账检查、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各检查组920日前报送会计监督检查工作总结及检查表、典型案例和工作信息等材料。工作总结要全面反映检查工作的总体情况,突出检查的工作思路和取得的成效,归类梳理检查发现的问题,并就做好会计监督检查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市财政局联系人及电话:

陈照月   2033034   监督评价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