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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25/0000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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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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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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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24-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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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政策文件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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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沧政发〔2024〕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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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01-02
- 主题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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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
有效
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政策文件的决定
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破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障碍,维护和促进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沧州市人民政府开展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经过清理,沧州市人民政府决定:
一、对13件政策文件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附件1)
二、对5件政策文件予以废止。(附件2)
附件:1.沧州市人民政府决定修改的政策文件
2.沧州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政策文件
沧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8日
附件1
沧州市人民政府决定修改的政策文件
一、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沧政办字〔2021〕150号)
将“十、(四)强化用地保障”中的“吸引龙头快递企业到沧进行投资建设,对新建1万平方米以上且为3家以上我市电商企业服务的快递分拨配送中心按投资额给予一定补助。对入驻或租用经商务、交通运输等部门认定的物流园区、快递园区、电商园区的快递企业,其营业、处理及仓储用房,按每平方米给予快递企业月租补贴”修改为“对入驻或租用经商务、交通运输等部门认定的物流园区、快递园区、电商园区快递企业营业、处理及仓储用房,按每平方米给予快递企业月租补贴”。
二、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农业品牌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沧政办字〔2022〕22号)
(一)将“二、(三)、2.利用新媒体宣传推广”中的“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及抖音、快手等短视频平台投放沧州品牌宣传短片”修改为“在新媒体及短视频平台投放沧州品牌宣传短片”。
(二)将“二、(四)、4.拓展电商渠道”修改为“与知名电商平台战略合作,支持品牌主体上线,开设‘金牌’店铺,举办促销活动,建立线上主渠道。加大营销力度,打造沧州品牌农产品集群效应。把品牌产品植入网红带货链条,利用新媒体专业平台,集中组织网红直播、帮扶助农等直播话题,向电商销售平台引流,利用粉丝经济帮助品牌农产品快速出货,提升品牌知名度”。
三、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加快发展节水农业实施方案》的通知(沧政办字〔2021〕146号)
将“五、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中的“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抢抓沧州市深化与建行战略合作机遇,发挥金融支农联盟作用,利用与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等银行开发的‘冀农担’‘裕农通’‘惠农通’等平台,创新金融产品,开发更多适合农业高效节水灌溉的信贷项目,解决资金瓶颈制约”修改为“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积极落实支持农业高效节水灌溉的各项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发挥金融支农联盟作用,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开发更多适合农业高效节水灌溉的信贷项目,解决资金瓶颈制约”。
四、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沧政办字〔2021〕167号)
(一)将“五、(一)推动沧州高新区晋升为国家高新区”中的“支持和推进中国航天天瑞星、科光半导体、优美特环境材料、国工信、沧州明珠等企业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科院理工大学、北京化工大学、河北工业大学、厦门大学、武汉大学、中科院过程工程研究所等高校和科研院所继续开展深度合作”修改为“支持和推进市域内企业与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深度合作”。
(二)删去“五、(二)推进开发区科技承载地建设”中的“围绕龙头抓配套、延链条、建集群,以北京现代沧州工厂为核心,着力打造‘华北地区重要的汽车全产业链生产基地’,持续做大做强汽车产业基地”。
五、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国式现代化沧州篇章智慧物流强市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沧政办字﹝2023﹞51号)
(一)将“一、主要目标”中的“骨干龙头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进一步增强”修改为“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进一步增强”。
(二)将“二、(二)、2.推进仓储设施智能化改造”以及《中国式现代化沧州篇章智慧物流强市建设行动方案任务清单》“序号3推进智能共享仓建设”中的“到2025年,一批A级物流企业和龙头物流企业完成智能化改造”修改为“到2025年,一批物流企业完成智能化改造”。
(三)删去“二、(二)、2.推进仓储设施智能化改造”中的“推进沧州金硕仓储有限公司塑料智能仓储物流园、东光县智慧农商城等项目建设”“沧州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等”。
(四)将“二、(二)、3.推进智能共享仓建设”中的“鼓励和支持龙头物流企业构建‘多仓+’一体化共配服务网络”修改为“鼓励和支持物流企业构建‘多仓+’一体化共配服务网络”。
(五)删去“二、(二)、3.推进智能共享仓建设”中的“中传沧州农贸物流基地项目建设,支持盐山新发地农副产品有限公司等大型龙头”。
(六)删去“二、(四)、6.建设智慧物流园区”中的“沧州渤海新区物流中心等”“沧州传化智能公路港等”“韵达河间物流中心项目、中通快递集团冀中南(献县)智能科技电商快递产业园项目、河北中佳供应链有限公司佳博零碳智慧综合物流基地项目、丰树沧州智慧物流基地项目等”。
(七)删去“二、(四)、9.完善物流海内外布局”中的“帮扶津冀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开通外贸航线”。
(八)将“二、(五)、11.推动应用场景创新”中的“支持龙头物流企业”修改为“支持物流企业”。
(九)将“二、(六)、13.推进京津冀物流数字化协同”中的“推动东塑明珠商贸城承接北京服装产业链疏解”修改为“推动承接北京服装产业链疏解”。
(十)删去“二、(六)、15.发展智慧全程冷链物流”以及《中国式现代化沧州篇章智慧物流强市建设行动方案任务清单》“序号15发展智慧全程冷链物流”中的“河北乐寿鸭业有限责任公司、河北神达医药物流有限公司等”“国药乐仁堂沧州医药有限公司物流中心项目冷链物流设施项目、北京新发地盐山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及冷链物流园二期项目、沧州渤海新区冷链物流基地等”。
(十一)将“二、(七)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中的“16.引进一批龙头企业。坚持对标一流、分类引进,推动国内远洋运输、物流、快递等领域的龙头企业在我市设立独立的区域性运营机构”修改为“16.引进一批企业。坚持对标一流、分类引进,推动国内远洋运输、物流、快递等领域的企业在我市设立独立的区域性运营机构”。
(十二)删去“二、(七)、17.培育壮大一批本土企业”中的“沧州交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沧州传化公路港等”。
(十三)删去“三、(四)强化招商引资”中的“积极对接驻地内物流产业龙头企业”。
(十四)删去《中国式现代化沧州篇章智慧物流强市建设行动方案任务清单》“序号2推进仓储设施智能化改造”中的“7个国家A级物流企业及沧州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等龙头”“推进沧州金硕仓储有限公司塑料智能仓储物流园、东光县智慧农商城等项目建设”。
(十五)删去《中国式现代化沧州篇章智慧物流强市建设行动方案任务清单》“序号3推进智能共享仓建设”中的“重点推进中传沧州农贸物流基地项目建设”“盐山新发地农副产品有限公司等大型龙头”。
(十六)删去《中国式现代化沧州篇章智慧物流强市建设行动方案任务清单》“序号6建设智慧物流园区”中的“韵达河间物流中心、中通快递集团冀中南(献县)智能科技电商快递产业园、河北中佳供应链有限公司佳博零碳智慧综合物流基地、丰树沧州智慧物流基地4个”。
(十七)删去《中国式现代化沧州篇章智慧物流强市建设行动方案任务清单》“序号13推进京津冀物流数字化协同”中的“北京新发地盐山农副产品批发市场、青县和顺鑫蔬菜批发市场、盘古蔬菜批发市场等”。
(十八)将《中国式现代化沧州篇章智慧物流强市建设行动方案任务清单》中的“序号16引进一批龙头企业”修改为“序号16引进一批企业”。
六、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对外开放“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沧政办字﹝2022﹞50号)
(一)将“二、(二)、坚持培育优势”中的“在绿色化工、装备制造、大宗商品等领域培育一批进出口规模超5亿元的龙头企业”修改为“在绿色化工、装备制造、大宗商品等领域培育一批进出口规模超5亿元的企业”。
(二)删去“四、(二)、精准对接京津产业转移”中的“努力打造京津冀协同发展标杆企业和龙头企业”。
(三)删去“七、(一)、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中的“做大做强外贸龙头企业”。
(四)将“八、(一)、精准定位招商项目”中的“加快引进一批带动性强的龙头企业和成长性好的高新技术企业及创新创业团队,对引进重大产业项目和创新项目、总部和功能性机构提供‘一企一策、一项一策’精准支持,培育一批高端高新产业集群”修改为“加快引进一批带动性强和成长性好的高新技术企业及创新创业团队,对引进重大产业项目和创新项目、总部和功能性机构提供政策保障,培育一批高端高新产业集群”。
(五)删去“八、专栏5‘精准招商’工程”中的“对重大龙头项目实行‘一企一策、一项一策’精准支持”。
(六)删去“九、(二)加快境外园区建设”中的“按照‘龙头企业+园区平台’模式”“发挥重点龙头企业优势”。
(七)删去“十、(一)、提升农业产业链国际化水平”中的“打造龙头企业品牌”。
七、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沧政办字﹝2022﹞48号)
(一)删去“二、(九)培育内外贸一体化市场”中的“明珠商贸城、明珠国际服装生态新城和肃宁裘皮交易市场等”。
(二)删去“三、(十一)创新内外贸融合发展的新模式”中的“充分发挥河北数字贸易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市场主体作用”。
八、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飞地项目”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沧政办字﹝2022﹞37号)
(一)删去第二条中的“在本市辖区内”。
(二)删去第三条第三项中的“须是在承接地注册并纳税的独立法人企业,且”。
(三)删去第十条中的“重大项目实行‘一事一议’”。
(四)删去第十一条。
(五)删去第十二条中的“市商务局组织市统计局等相关考核责任部门配合审核,审核无误后按照本细则规定将相关经济指标分别计入引荐地和承接地,作为市级内部考核的依据”。
九、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落实方案》的通知(沧政办字〔2023〕90号)
将“附件:关于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落实方案任务分解表”“四、7.推动产业集群发展”中的“被评为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单项冠军产品和领跑者企业,可‘一企一策’给予支持”修改为“被评为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单项冠军产品和领跑者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
十、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县域特色产业集群“领跑者”企业培育行动推进方案》的通知(沧政办字〔2022〕73号)
(一)删去“二、(一)、2.强化培训辅导”。
(二)删去“二、(一)、3.加强政策支持”中的“组织金融机构与集群拟上市企业开展常态化对接,量身定制融资方案,加大贷款支持力度”“市金控公司”。
(三)删去“二、(五)做大金融助力行动”。
(四)删去“三、(二)实施重点培育”。
十一、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沧政办字〔2022〕12号)
(一)删去“四、(一)、1.汽车制造:整零协同”中的“在北京现代沧州工厂、北汽集团(华北)微车产业基地的带动下”。
(二)删去“专栏4-1——整车制造”中的“充分发挥北京现代沧州工厂和北汽集团(华北)微车产业基地引领带动作用”“以昌骅专用汽车和宏泰专用汽车为代表”。
(三)将“专栏4-1——整车制造”中的“加快推进北汽集团在黄骅布局新能源轿车生产”修改为“加快现有企业整车生产”。
(四)将“专栏4-1——汽车基础零部件”中的“重点推进来福集团沧州汽车零部件工业园及南皮县兴业空调、河北东佑汽车等零部件项目建设”修改为“重点推进一批汽车零部件项目建设”。
(五)将“专栏4-1——汽车电子”中的“鼓励沧州明珠、彩客锂电等企业继续研发高端动力电池隔膜、正负极材料等产品,不断扩大生产规模,强化国内优势地位。深化与河北清华发展研究院、清华大学苏州汽车研究院合作,加快沧州汽车研究院和科技产业园项目建设”修改为“鼓励相关企业研发高端动力电池隔膜、正负极材料等产品,不断扩大生产规模,强化国内优势地位。深化与研究院所合作,加快引领性项目建设”。
(六)删去“专栏4-1——汽车后市场”中的“北京新能源基地”。
(七)删去“专栏4-1——智能网联汽车示范应用”中的“借助百度网讯自动驾驶技术优势,结合北京现代沧州工厂及零部件产业基础”。
(八)将“专栏4-2——石油化工”中的“依托华北石化千万吨炼油、中海油中捷石化、中石化沧州炼化、鑫海化工产品质量升级、河北凯意重交沥青搬迁改造等项目”修改为“依托重大项目”。
(九)删去“专栏4-2——煤化工”中的“神华集团、阳煤集团和朔黄、邯黄、黄骅港等”“正元化肥煤制气中心,支持正元氢能科技二期”。
(十)将“专栏4-2——盐化工”中的“重点推进300万吨/年海盐生产基地改扩建及海水综合利用等项目建设”修改为“重点推进一批海水综合利用等项目建设”。
(十一)将“专栏4-2——合成新材料”中的“着力推进40万吨MDI、20万吨PC、40万吨己内酰胺等项目建设”修改为“着力推进合成新材料项目建设”。
(十二)将“专栏4-2——绿色化工装备”中的“重点推进沧州利达环保年产800套环保设备生产基地项目等项目建设”修改为“重点推进一批化工装备项目建设”。
(十三)删去“专栏4-3——特种应用钢管装备”中的“依托河北宏润重工核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万吨垂直热挤压机和近净成形工艺”。
(十四)删去“专栏4-3——塑料管件装备”中的“依托昊天节能、中原管道等企业技术优势”。
(十五)删去“专栏4-3——研发及设计服务”中的“依托国家级弯头管件生产力促进中心和国家级管道元件监督检测中心”“中国石油集团石油管工程技术研究院、国家管道元件产品质检中心、中国石油管道学院、西部管道公司等”。
(十六)删去“专栏4-4——皮革皮毛”中的“依托肃宁裘皮服装服饰基地”。
(十七)删去“专栏4-4——纺纱织布”中的“依托力科纺织、汇通纺织等企业”。
(十八)将“专栏4-4——成衣”中的“鼓励泛美服装、领雅时尚、依文服饰等企业”修改为“鼓励服装领军企业”。
(十九)删去“专栏4-4——家用及产业用纺织品”中的“依托华斯控股、中原纺织、依文服饰等企业”。
(二十)将“专栏4-4——研发设计及品牌服务”中的“重点推进明珠国际商贸城京津现代服务业产业转移基地、飞虎时装产业城、河北港宁置业针纺科技产业中心等项目建设”修改为“重点推进服装服饰生产园区、基地项目建设”。
(二十一)将“专栏4-5——清洁能源装备研发及制造”中的“重点推进中核燃料沧州公司离心法生产稳定同位素产业化一期、中燃集团燃气装备制造基地、卡林热泵等项目建设”修改为“重点推进一批清洁能源装备研发及制造项目建设”。
(二十二)将“专栏4-5——清洁能源制造”中的“重点推进沧州正元与航天长征合作建设的开发区工业气岛、电投120兆瓦农业+光伏复合发电、河北海兴核电、中核核燃料产业园、沿海区域大型光伏发电综合应用示范基地等项目建设”修改为“重点推进一批重大清洁能源项目建设”。
(二十三)将“专栏4-6——医药中间体及原料药”中的“重点推进河北万岁和齐、北京太洋、天津中新、北京联馨、河北广祥、华润双鹤、北京华素、北京协和等有一批原料药生产及园区建设项目”修改为“重点推进一批原料药生产及园区建设项目”。
(二十四)将“专栏4-6——现代中药”中的“重点推进中德华胜智能中医药提取设备、智能自动化制药设备等项目建设”修改为“重点推进中医药提取、自动化制药设备项目建设”。
(二十五)将“专栏4-6——生物技术药”中的“推进河北华晨海洋药物开发与扩产技改等项目建设”修改为“推进生物技术药项目建设”。
(二十六)删去“专栏4-6——医疗器械”中的“依托保康洁诺、海德塑业等重点企业”。
(二十七)将“专栏4-6——生物医药研发服务”中的“依托本地龙头企业和南开大学—沧州渤海新区绿色化工研究院等平台”修改为“依托本地龙头企业和化工类创新平台”。
(二十八)删去“专栏4-7——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中的“依托河北长立、赛亚特等企业”“德国奔驰、英国ATP、荷兰MRT等”。
(二十九)删去“专栏4-7——工程机械装备再制造”中的“沧州格锐特等”。
(三十)将“专栏4-7——绿色铸造及共享铸造”中的“推进泊头益升精密铸件产能技改、天津京泊中高档轿车覆盖件数字化制造暨五轴数控机床等项目建设”修改为“推进精密铸件、数控机床项目建设”。
(三十一)删去“专栏4-7——先进再制造专业服务”中的“依托河北京津冀再制造产业技术研究院”。
(三十二)将“专栏4-8——工业机器人”中的“依托国工信机器人、中自科工、孚沃德科技等重点企业”修改为“依托工业机器人重点企业”。
(三十三)将“专栏4-8——智能成套装备”中的“重点推进河北德泰自动化成套包装设备、河北金诚达工业用智能机器人、河北冀舟数控机床生产、河北孚沃德智能压型装备、输送集成系统及工业机器人生产、铭泰高档数控机床等项目建设”修改为“重点推进智能机器人、高档数控机床、自动化装备项目建设”。
(三十四)将“专栏4-8——通用航空装备”中的“飞机改装与维修等产业发展。推进河北朝睿军用飞行器减重、中捷通用焊工产业园、泓源公司捷克无人机研发生产及试飞基地等重点项目建设”修改为“推进无人机、飞行器配件装备项目建设”。
(三十五)删去“专栏4-8——智能装备服务”中的“依托华北(沧州)智能装备研究院”。
(三十六)将“专栏4-9——激光器光源”中的“借助激光加工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京津冀区域中心的科技研发和技术创新能力,依托沃福激光等重点企业”修改为“借助本地研究院所、企业研发中心的科技研发和技术创新能力,依托重点企业”。
(三十七)将“专栏4-9——激光器光源”中的“强化与华中科技大学、长春光机所等重点院校合作”修改为“强化国内外知名重点院校合作”。
(三十八)删去“专栏4-9——激光器光源”中的“北京凯普林、长光华芯等”。
(三十九)将“专栏4-9——激光加工”中的“重点推进沧州领创中低功率激光装备制造、雷波激光大幅面3D打印、德莱特激光设备及数控机床附件制造、碟片激光器光纤偶合、中俄管道激光应用、中船激光应用等项目建设;支持朗锐、沃克曼、沃福、国工信等企业与艾默生、丹纳赫、霍尼韦尔、西门子、博世、施耐德、横河电机等一批国际知名系统集成方案提供商深度合作”修改为“重点推进激光装备制造、3D打印、激光应用项目建设;支持行业优质企业与一批国际知名系统集成方案提供商深度合作”。
(四十)删去“专栏4-9——激光应用”中的“改变目前我国完全依赖地面微波测控系统的局面”。
(四十一)删去“专栏4-10——5G”中的“华北石油通信、河北世窗、东方祥瑞等”。
(四十二)将“专栏4-10——大数据应用”中的“推进华北石油通讯公司大数据产业园、全拓(黄骅)大数据智慧产业园、渤海新区华为云创新中心等项目建设”修改为“推进大数据相关项目建设”。
(四十三)将“专栏4-10——新型电子材料及元器件”中的“沧州诚志永华新型显示材料、沧州康美特高分子材料产业化、国昌线缆线缆生产、金福友电特种线缆生产、国工恒昌集成电路半导体封装用新型高强高导铜合金引线框架材料产业化等”修改为“重点推进电子元器件重大项目建设”。
(四十四)删去“专栏4-10——新型电子材料及元器件”中的“河北科光纳米等”。
(四十五)将“五、(一)、1.技术为本:加强制造业关键技术研发产业化”中的“着力推进北京·沧州渤海新区生物医药园、高新区国家级大学科技园、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科技园、中捷高新区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任丘京南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等载体建设”修改为“着力推进合作示范载体建设”。
(四十六)将“五、(一)、2.平台赋能:加速制造业创新平台及资源集聚”中的“重点推进南开大学-渤海新区绿色化工、京津冀再制造、南皮五金机电、盐山管道装备以及泊头铸造产业技术研究院等新型研发机构,以及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沧州创新研究院、北交大黄骅轨道交通综合研发试验基地等创新平台建设”修改为“重点推进新型研发机构以及创新平台建设”。
(四十七)将“六、(二)、2.特色集聚,巩固提升十五个省级开发区”中的“加快推进北京·渤海新区生物医药产业园、渤海新区天津生物医药产业园、临港津冀协调发展产业园、明珠商贸城二期、明珠服饰特色小镇等合作平台建设;全力支持北京现代沧州工厂扩大产能、北汽新能源汽车等项目建设”修改为“加快推进各类合作平台建设;全力支持重点汽车制造类项目建设”。
(四十八)将“六、(四)、2.强化宣传,积极推进沧州制造品牌建设”中的“推动中国·东光国际纸箱包装机械博览会、中国·任丘建筑门窗幕墙博览会、中国·南皮五金机电博览会、中国白洋淀暖通新能源博览会及雄安建博会、中国·尚村国际皮草交易会、中国—中东欧中小企业合作论坛、国际汽保检测设备及工具展示采购交易会、河北省建筑仪器行业协会产品展销会等国际性和区域性展会做优做强”修改为“推动各类国际性和区域性展会做优做强”。
(四十九)将“六、(五)、2.全面开放,做优做广现代临港产业集群”中的“重点推进南开大学绿色化工研究院、北京化工大学沧州技术转移中心等建设”修改为“重点推进围绕主导产业的创新平台建设”。
(五十)将“六、(八)、2.平台支撑,精准链接全球科技产业资源”中的“加快推进中国-中东欧(沧州)中小企业合作区、沧州开发区中日韩产业园、青县韩国工业园、河间中英制造与再制造产业园等重点园区建设”修改为“加快推进对外交流合作类重点园区建设”。
十二、《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沧政办字〔2021〕145号)
(一)删去“四、支持特色产业链条延伸”。
(二)将“六、鼓励外商投资兴业”修改为“瞄准医药领军企业,积极引进境外投资。在本市设立的医药行业外资企业,年实际到位资金在3000万美元以上5000万美元以下的,一次性奖励100万元人民币;年实际到位资金在5000万美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200万人民币。奖励资金由市、县财政各担负50%”。
十三、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巩固全市经济回升向好势头的十八条措施》的通知
将“二、10.加大力度稳外资”中的“积极支持外资在我市设立研发中心,对外商在我市设立或参与设立的经国家认定的研发机构,由市财政给予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资助”修改为“对在我市设立的经国家认定的研发机构,由市财政给予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资助”。
此外,对相关政策文件中的条文序号作相应调整。
附件2
沧州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政策文件
一、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重大项目落地工程行动方案》的通知(沧政办字〔2021〕160号)
二、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产业提质增效工程行动方案》的通知(沧政办字〔2021〕151号)
三、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基础研究行动若干措施》的通知(沧政办字〔2021〕110号)
四、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企业上市行动方案》的通知(沧政办字〔2023〕30号)
五、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和支持海运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沧政办字〔2023〕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