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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22/00033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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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重大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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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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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22-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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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贯彻落实《河北省加快基础设施建设行动计划(2022—2025年)》工作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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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沧政办字〔2022〕8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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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2-09-27
- 主题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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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
有效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贯彻落实《河北省加快基础设施建设行动计划(2022—2025年)》工作措施的通知
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沧州市贯彻落实《河北省加快基础设施建设行动计划(2022-2025年)》工作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19日
沧州市贯彻落实《河北省加快基础设施建设
行动计划(2022—2025年)》工作措施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落实国家、省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确保《河北省加快基础设施建设行动计划(2022-2025年)》在我市落地落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措施如下。
一、总体目标
抢抓京津冀协同发展、“一带一路”重大战略机遇,积极构建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加快构建现代化能源体系;统筹水林田湖等生态要素,提升水源涵养保护能力和水资源供应保障能力、不断完善防洪工程体系、逐步修复重要河湖生态功能,全面提升生态系统安全保障能力;立足于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加快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统筹推进现代物流软硬件建设,着力提升全市流通现代化水平;完善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公共设施服务能力;加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提升农业发展质量,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加强国家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提升应对极端情况的能力。2022-2025年,我市力争谋划实施投资5000万元以上项目超760个,总投资超5000亿元,到2025年末计划完成投资超3760亿元。
从领域看,交通基础设施项目140个以上,总投资超2350亿元,到2025年末计划完成投资超1600亿元;能源基础设施项目10个以上,总投资超200亿元,到2025年末计划完成投资超170亿元;水利基础设施项目120个以上,总投资超500亿元,到2025年末计划完成投资超350亿元;新型基础设施项目40个以上,总投资超110亿元,到2025年末计划完成投资超80亿元;物流基础设施项目55个以上,总投资超570亿元,到2025年末计划完成投资超400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项目240个以上,总投资超550亿元,到2025年末计划完成投资超490亿元;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100个以上,总投资超320亿元,到2025年末计划完成投资超310亿元;国家安全基础设施项目5个以上,总投资超10亿元,到2025年末计划完成投资超5亿元;其他领域基础设施项目50个以上,总投资超390亿元,到2025年末计划完成投资超355亿元。
二、主要落实措施
为全力推进我市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基础设施服务能力和水平,围绕我市交通、能源、水利、物流等九个领域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快构建互联互通交通基础设施网络。
1.铁路。加快建设石衡沧港城际、黄骅港综合港区9#10#通用泊位铁路专用线工程等项目,提前开工雄商高铁、津潍高铁等项目,谋划研究雄安新区至沧州城际项目,到2025年末计划完成投资超700亿元,铁路里程力争突破1000公里,其中高铁296公里左右,基本实现与省会及周边主要城市的高铁快速直通,形成辐射全省、通达全国的互联互通铁路网络。〔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高新区、沧州开发区管委会。以下各项任务均需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高新区、沧州开发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2.公路。加快建设曲港高速大广至京台高速段、黄骅港南疏港路东延等项目,提前开工邯港高速衡沧界至国道G205段、邯港高速国道G205段至黄骅港段、荣乌高速沧州段改扩建、曲港高速京台高速至黄骅港段等项目,加快推进京沪高速津冀界至沧州市主城区段扩容等项目,谋划推进黄河路东延(任沧港快速路一期)等项目,到2025年末计划完成投资超700亿元,公路里程达到2.06万公里,其中高速公路786公里,基本实现市县间一级及以上公路连接、县县间二级公路及以上连接,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形成现代化公路网络。(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
3.港口和机场。加快建设黄骅港煤炭港区3#4#通用散杂货码头工程、综合港区9#10#通用泊位工程、黄骅港综合港区(森旭)液体化工码头工程、中捷通用机场改扩建等项目,提前开工黄骅港综合港区集装箱码头一期工程、散货港区原油码头一期工程等项目,谋划推进滚装泊位一期工程、中捷通用机场配套道路工程等项目,到2025年末计划完成投资超200亿元,力争达到55个泊位,设计吞吐能力达到3.5亿吨,将黄骅港打造为现代化综合服务港、国际贸易港。(责任单位:市港航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
(二)加快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现代化能源体系。
能源及油气管网。加快建设沧州任丘军营(陈边)110kV输变电工程、沧州程韩220kV输变电工程、任丘邵庄(长丰)110kV输变电工程等项目,提前开工献县气代煤改造建设项目,谋划推进任丘市氢能产业基地、献县氢能源综合利用、渤海新区沧东三期热电联产、献县冀中管网四期、河北省天然气沿海输气管道工程、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任丘至黄骅支线管道工程等项目,到2025年末计划完成投资超170亿元,可再生能源装机总规模达到850万千瓦,使全市用能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三)全面提升供水、防洪、水生态安全保障能力。
1.供水工程。加快建设献县农村江水村村通工程、南皮县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等项目,提前开工泊头市农村水资源综合利用、任丘市水系调蓄灌溉综合治理工程等项目,谋划推进河间市农村供水改造提升工程、沧州市农业灌溉水源置换等项目,到2025年末计划完成投资超140亿元,使全市供水保障能力和灌区渠系水利用效率进一步提高,多水源联合调度的供水网络体系进一步完善。(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2.防洪和水生态治理工程。加快建设沧州市市级水系连通工程、肃宁县水系连通重点工程等项目,提前开工子牙新河(献县段)治理工程、滹沱河(献县段)治理工程等项目,谋划推进献县泛区防洪和安全建设工程、千里堤(沧州段)加固工程、南运河雨洪资源补水等项目,到2025年末计划完成投资超210亿元,使全市防洪工程体系、水美乡村及水系连通建设进一步完善,水生态质量明显改善。(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
(四)加快建设“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新型基础设施。
新型基础设施。加快建设沧州市运河区智慧平安社区、高新区中关村科技园丰台园(沧州)协同示范园等项目,提前开工河北水利电力学院科创实训中心项目,谋划推进沧州经济开发区工业创新中心项目二期、泊头市智慧医疗体系系统工程等项目,到2025年末计划完成投资超80亿元,使全市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进一步融合,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的智能化水平进一步提升。(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通信办等部门)
(五)加快打造布局合理、货畅其流的物流基础设施网络。
1.综合交通枢纽及集疏运体系。加快建设河北中通吉仓储物流有限公司献县智能科技电商产业园、开发区国药乐仁堂沧州医药有限公司物流中心等项目,谋划推进肃宁县多式联运转运分拨场站及物流商贸基地、黄骅港大宗散货物流园区矿石混配贸易中心、东光县无水内陆港等项目,到2025年末计划完成投资超250亿元,使全市各种运输方式功能得到进一步提高和完善,基本建成合理配置、有机衔接、集疏迅速的综合交通枢纽。(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邮政管理局等部门)
2.城乡冷链物流。加快建设北京新发地(盐山)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及冷链物流园项目二期工程等项目,提前开工北京新发地沧州(青县)农副产品智慧物流园暨城市安全保供仓、献县际华智慧冷链物流(河北)有限公司际华本斋冷链物流港项目一期工程等项目,谋划推进任丘市定点屠宰和冷链物流园、渤海新区渤投集团冷链物流基地等项目,到2025年末计划完成投资超150亿元,基本建成衔接产销地、覆盖城乡的冷链物流网络,冷链物流设施能级、服务能力、监管水平显著提升。(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
(六)加快建设安全韧性城市基础设施。
1.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及污水、垃圾收集。加快建设沧州市主城区内涝及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一期)、东光县危旧管网改造、献县城区排水管网新建及改造提升工程等项目,提前开工黄骅市渤海路(青年大街至和平大街)老旧管网及道路改造工程、献县水源路本斋路等城市排水管网综合提升工程等项目,谋划推进东光县城区内涝综合整治、河间市城区市政基础设施改造提升等项目,到2025年末计划完成投资超90亿元,使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大幅提高,城市生态环境质量和城镇化发展质量极大改善。(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2.城市公共服务和应急设施。加快建设河北省沧州中西医结合医院骨伤康复院区、沧州市中心医院医教研中心(沧州市中医院)、吴桥县疫情防控应急隔离中心等项目,提前开工任丘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新校区一期工程、黄骅市教育局河北黄骅中学搬迁等项目,谋划推进青县应急救援中心、献县泛区灾民转移安置中心等项目,到2025年末计划完成投资超400亿元,使全市医疗、教育、应急、养老等综合服务能力和水平大幅提升。(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人防办等部门)
(七)加快建设城乡统筹、绿色高效农业农村基础设施。
1.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建设2021年南皮县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提前开工2022年黄骅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谋划推进2023-2025年黄骅市高标准农田建设、2023-2025年吴桥县高标准农田等项目,到2025年末计划完成投资超30亿元,使全市农业现代化发展水平、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及农民收入进一步提升。(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2.“四好农村路”工程。加快建设2022年泊头市“四好农村路”提升工程等项目,提前开工沧县“四好农村路”提升工程等项目,谋划推进任丘市“四好农村路”、盐山县农村公路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到2025年末计划完成投资超50亿元,使全市农村路网进一步完善,极大改善农村群众出行条件。(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3.其他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加快建设献县温氏西城乡生态养殖小区等项目,提前开工青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泊头市村庄容貌提升及美丽乡村等项目,谋划推进青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及垃圾中转处理站、南皮县农村基础设施整治、献县村级公益性公墓(骨灰堂)、河间市基层卫生机构提质提标工程、盐山县乡镇健身设施普及等项目,到2025年末计划完成投资超230亿元,使全市农村人居环境、群众生活质量大幅改善。(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等部门)
(八)建设规模匹配、保障有力的国家安全基础设施。
粮食和应急物资储备。提前开工国家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沧州)基地项目,谋划推进献县10万吨粮食储备库等项目,到2025年末计划完成投资超5亿元,使全市物资保障和应对公共突发事件的能力进一步提升。(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
(九)其他领域基础设施。
1.文旅基础设施。加快建设沧州大化工业遗存提升改造、沧州市中心城区大运河文化战略生态修复与通航(渤海路-海河路)、中国大运河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等项目,谋划推进东光县大运河文化带建设项目,到2025年末计划完成投资45亿元以上,使全市旅游资源开发和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城市发展环境大幅优化。(责任单位:市大运河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沧州大运河集团等部门)
2.城市更新。加快建设沧州市中心城区城市更新项目七标段开发区城中村改造、高新区李庄子改造等项目,提前开工青县旧城片区建设项目,谋划推进青县大运河(北街、南街、代家园片区)城市更新、东光县城市更新等项目,到2025年末计划完成投资超220亿元,使全市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持续增强,城市整体形象得到全面提升。(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
3.园区基础设施。加快建设沧州经济开发区汽车配件园(二期)等项目,提前开工任丘市热网工程调峰备用热源及其配套网站项目,谋划推进河间澳林玻璃智造产业园(二期)等项目,到2025年末计划完成投资超90亿元,使全市园区路、水、气、热、电及综合服务等配套设施进一步健全,园区发展后劲和整体竞争力明显增强。〔责任单位:相关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
三、重点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推动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全过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发挥工作专班牵头抓总作用,统筹推进全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落地落实。
(二)完善工作机制。自觉将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本地区本部门重点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谁协调”的原则,强化协调联动,形成齐抓共管、协同共进的工作合力。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项目的督导检查,确保项目早开工、早建设、早投产。加强项目动态管理,增强措施的可操作性。持续加大项目谋划储备力度,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夯实项目发展后劲。
(三)强化要素保障。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原则,资金方面要积极争取国家、省给予专项资金支持,用足用好各项支持政策。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强化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支持力度。灵活安排融资模式,鼓励社会资本、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土地方面要定期梳理一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争取纳入国家和省重大项目盘子,使用国家保障用地计划指标。加强基础设施项目与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各县(市、区)新增用地计划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要向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倾斜;用能方面要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用能需要;生态环境方面要确定统筹使用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替代指标支持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方式,污染物总量平衡指标等向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适当倾斜。
(四)营造良好环境。各级各部门要主动对接、精准服务,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及时帮助企业协调和解决难题。要深化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要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审批效率。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及时宣传推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经验做法、先进典型和工作成效,营造推动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