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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24/00025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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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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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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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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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政府有关领导安全生产职责清单》《沧州市政府市长、副市长2024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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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沧政办字〔2024〕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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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09-16
- 主题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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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
有效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政府有关领导安全生产职责清单》《沧州市政府市长、副市长2024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
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沧州市政府有关领导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沧州市政府市长、副市长2024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7日
沧州市政府有关领导安全生产职责清单
一、戴树胜副市长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视察河北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二)组织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
(三)指导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相关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从行业规划、科技创新、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资产管理等方面加强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四)组织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持续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每季度至少带队检查1次安全生产工作,每月至少调度1次安全生产工作,听取分管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汇报或者召开会议研究分析政策法规、审批执法、事故隐患治理、安全风险管控、支持保障等落实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问题,支持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五)组织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责任,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
(六)分管行业(领域)存在安全生产“零执法”,重大事故隐患“零排查”,专项整治推进不力,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行业(领域)安全水平低、风险高,被国家或者省、市点名批评、通报等严重情形的,及时对分管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谈话警示,督促限期完成整改。
(七)分管行业(领域)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较大涉险事故时,第一时间带领分管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赶赴现场指导协调抢险救援、善后处置等工作。
(八)负责领导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工作,协调和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九)每年向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报告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方面履职情况,并报省安委会备案。
二、尹卫江副市长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视察河北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二)组织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
(三)指导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相关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从行业规划、科技创新、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资产管理等方面加强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四)组织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持续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每季度至少带队检查1次安全生产工作,每月至少调度1次安全生产工作,听取分管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汇报或者召开会议研究分析政策法规、审批执法、事故隐患治理、安全风险管控、支持保障等落实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问题,支持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五)组织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责任,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
(六)分管行业(领域)存在安全生产“零执法”,重大事故隐患“零排查”,专项整治推进不力,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行业(领域)安全水平低、风险高,被国家或者省、市点名批评、通报等严重情形的,及时对分管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谈话警示,督促限期完成整改。
(七)分管行业(领域)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较大涉险事故时,第一时间带领分管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赶赴现场指导协调抢险救援、善后处置等工作。
(八)负责领导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工作,协调和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九)每年向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报告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方面履职情况,并报省安委会备案。
三、王晓玲副市长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视察河北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二)组织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
(三)指导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相关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从行业规划、科技创新、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资产管理等方面加强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四)组织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持续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每季度至少带队检查1次安全生产工作,每月至少调度1次安全生产工作,听取分管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汇报或者召开会议研究分析政策法规、审批执法、事故隐患治理、安全风险管控、支持保障等落实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问题,支持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五)组织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责任,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
(六)分管行业(领域)存在安全生产“零执法”,重大事故隐患“零排查”,专项整治推进不力,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行业(领域)安全水平低、风险高,被国家或者省、市点名批评、通报等严重情形的,及时对分管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谈话警示,督促限期完成整改。
(七)分管行业(领域)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较大涉险事故时,第一时间带领分管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赶赴现场指导协调抢险救援、善后处置等工作。
(八)负责领导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工作,协调和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九)每年向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报告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方面履职情况,并报省安委会备案。
四、杨东川副市长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视察河北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二)组织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
(三)指导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相关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从行业规划、科技创新、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资产管理等方面加强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四)组织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持续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每季度至少带队检查1次安全生产工作,每月至少调度1次安全生产工作,听取分管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汇报或者召开会议研究分析政策法规、审批执法、事故隐患治理、安全风险管控、支持保障等落实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问题,支持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五)组织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责任,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
(六)分管行业(领域)存在安全生产“零执法”,重大事故隐患“零排查”,专项整治推进不力,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行业(领域)安全水平低、风险高,被国家或者省、市点名批评、通报等严重情形的,及时对分管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谈话警示,督促限期完成整改。
(七)分管行业(领域)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较大涉险事故时,第一时间带领分管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赶赴现场指导协调抢险救援、善后处置等工作。
(八)负责领导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工作,协调和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九)每年向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报告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方面履职情况,并报省安委会备案。
(十)协助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分管应急管理方面工作,推动安全生产领域和消防安全领域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实施。
五、王少杰副市长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严格落实省委、市委工作安排,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持续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
(二)把安全生产纳入任丘市委议事日程和向任丘市委全会报告工作内容,每季度至少主持召开1次任丘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推动组织、宣传、政法、机构编制等部门支持保障安全生产工作。
(三)每季度至少调研1次安全生产工作。
(四)把安全生产纳入任丘市委常委会及其成员职责清单,组织建立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容错纠错机制,制定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追责规定,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督促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五)加强任丘市安全生产监管部门领导班子建设,配齐配强领导班子。
(六)加强任丘市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机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推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安全监管执法队伍;明确各类功能区承担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明确港区安全生产属地监管和部门监管责任,明确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责任部门,配置与监管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人员力量,做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七)推动将安全生产纳入任丘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作为衡量经济发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成效的重要指标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考核与履职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挂钩制度。
(八)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公益宣传;组织工青妇等群众团体和新闻媒体、社会各界围绕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相关活动,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全面参与、主动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九)将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纳入任丘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干部培训内容。
(十)支持人大、政协监督安全生产工作,统筹协调各方面重视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十一)指导任丘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统筹协调安全生产工作,推动构建并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检查、考核等工作。
(十二)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将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情况列入述职内容。
沧州市政府市长、副市长
2024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一、向辉市长
(一)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视察河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
(二)指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有关措施、《河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和《沧州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
(三)每季度至少主持召开1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四)指导制定市政府领导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推动各级政府落实安全生产属地责任,市有关部门落实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五)组织签订2024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指导开展2024年全市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工作,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六)指导开展全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强化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安全管理,加大执法检查、暗查暗访、拍摄专题片力度,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七)指导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突出重大节日、重要时期、重点时段,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灾后恢复重建项目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督导执法检查,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和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八)指导全市应急救援体系和应急抢险救援能力建设。
(九)强化大数据信息化赋能安全生产,推进安全科技支撑和安全生产工程治理。
(十)指导全市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有序实施,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刘勇常务副市长
(一)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视察河北重要讲话精神,及时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二)督促指导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有关措施、“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河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和《沧州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
(三)指导开展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实施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推动属地、部门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末端落实。
(四)组织制定《2024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并推动落实实施。
(五)指导开展全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组织分管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强化相关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安全管理,全面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问题隐患。
(六)指导强化重点行业(领域)暗查暗访、拍摄专题片,一个领域一个领域抓安全,一个环节一个环节抓安全,形成系统完备的管理链条和责任链条。
(七)指导强化精准执法、专业执法,创新监管监察方式,加大举报奖励力度,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八)推动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突出重大节日、重要时期、重点时段,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灾后恢复重建项目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组织开展督导执法检查,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和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九)推动全市应急救援体系和应急抢险救援能力建设,组织分管部门(单位)及时制定修订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
(十)强化大数据信息化赋能安全生产,推进安全科技支撑和安全生产工程治理。
(十一)推动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实施,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戴树胜副市长
(一)组织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视察河北重要讲话精神,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二)督促指导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有关措施、“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河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和《沧州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
(三)指导分管部门(单位)开展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强化相关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安全管理,全面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问题隐患。
(四)指导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强化安全生产暗查暗访、拍摄专题片,一个领域一个领域抓安全,一个环节一个环节抓安全,形成系统完备的管理链条和责任链条。
(五)指导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加大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和举报奖励力度,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六)组织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实施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突出重大节日、重要时期、重点时段,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灾后恢复重建项目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开展专项督导执法检查,推动分管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和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七)推动分管行业(领域)应急救援体系和应急抢险救援能力建设,组织分管部门(单位)及时制定修订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
四、尹卫江副市长
(一)组织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视察河北重要讲话精神,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二)督促指导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有关措施、“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河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和《沧州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
(三)指导分管部门(单位)开展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强化相关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安全管理,全面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问题隐患。
(四)指导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强化安全生产暗查暗访、拍摄专题片,一个领域一个领域抓安全,一个环节一个环节抓安全,形成系统完备的管理链条和责任链条。
(五)指导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加大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和举报奖励力度,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六)组织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实施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突出重大节日、重要时期、重点时段,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灾后恢复重建项目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开展专项督导执法检查,推动分管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和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七)推动分管行业(领域)应急救援体系和应急抢险救援能力建设,组织分管部门(单位)及时制定修订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
五、王晓玲副市长
(一)组织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视察河北重要讲话精神,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二)督促指导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有关措施、“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河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和《沧州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
(三)指导分管部门(单位)开展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强化相关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安全管理,全面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问题隐患。
(四)指导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强化安全生产暗查暗访、拍摄专题片,一个领域一个领域抓安全,一个环节一个环节抓安全,形成系统完备的管理链条和责任链条。
(五)指导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加大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和举报奖励力度,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六)组织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实施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突出重大节日、重要时期、重点时段,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灾后恢复重建项目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开展专项督导执法检查,推动分管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和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七)推动分管行业(领域)应急救援体系和应急抢险救援能力建设,组织分管部门(单位)及时制定修订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
六、杨东川副市长
(一)组织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视察河北重要讲话精神,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二)督促指导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有关措施、“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河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和《沧州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
(三)指导分管部门(单位)开展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强化相关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安全管理,全面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问题隐患。
(四)指导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强化安全生产暗查暗访、拍摄专题片,一个领域一个领域抓安全,一个环节一个环节抓安全,形成系统完备的管理链条和责任链条。
(五)指导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加大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和举报奖励力度,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六)组织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实施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突出重大节日、重要时期、重点时段,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灾后恢复重建项目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开展专项督导执法检查,推动分管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和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七)推动分管行业(领域)应急救援体系和应急抢险救援能力建设,组织分管部门(单位)及时制定修订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
(八)协助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分管应急管理方面工作,推动安全生产领域和消防安全领域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实施。
七、王少杰副市长
作为任丘市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任丘市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