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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16/0016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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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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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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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16-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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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沧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主题词:
- 文号:
沧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沧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主动公开数量
截止2011年12月31日,沧州市民宗局共发布各类信息14条。其中:本单位机关发布信息14条,占本单位发布信息总量的100%。
沧州市民宗局在沧州市政务网发布政府信息14条。其中:工作总结类2条,占总数的14%;机构和设置类1条,占总数的7%;地区(行业)介绍1条,占总数的7%;领导活动3条,占总数的22%;工作部署类7条,占总数的50%。
2、主动公开内容
公开内容包括组织机构信息及职能分工,领导的简历、分工,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以及对清真食品市场的监督检查情况。其中工作总结类2条,机构和设置类1条,地区(行业)介绍1条,领导活动3条,工作部署类7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收费情况以及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均无。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冀办发〔2011〕48号),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十七大精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加强民主监督,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依法行政,规范政务公开要求,深化政务公开内容,有力地促进了民族宗教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政务公开政策性强,涉及部门多、内容广,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局专门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及各科室的职责分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实行部门各负其责,办公室组织协调,领导小组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在工作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其它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多次通过局长办公会、局务会组织学习政务公开的文件精神,安排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增强广大干部对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
(二)抓载体建设,强化政务信息宣传。为方便社会对民族宗教工作的参与和监督,我们不断强化宣传载体建设,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信息公开。一是完善信息网络建设。我们在沧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上将本部门的政策法规、工作程序、办事指南等政务信息进行发布,并定期进行更新。二是搞好政务公开栏建设。我们在局办公场所设置政务公开栏。公开的内容做到及时准确,尽可能方便群众办事。三是充分利用报刊媒体等宣传载体。我们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多角度、全方位的公开宣传,扩大了民族宗教工作的知晓度。
(三)抓工作计划落实,强化监督管理。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一年来,我们加大对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执行落实的督查力度,坚持每季度对照工作制度对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狠抓工作落实。
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要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扎实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加强对群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不断完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尚需进一步完善。要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已有的工作制度,及时补充制订相关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三是学习培训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方面要积极参加政府组织的培训活动;另一方面要开展本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