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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沧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由沧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办公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结合本单位信息公开年度统计数据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等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沧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办公室联系(邮编:061000,电话:0317-2176568)。

一、概述

年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健全政务信息公开机制,规范政务信息公开要求,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加强民主监督,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依法行政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

(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制定了《沧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和《局机关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和监督保障等措施,认真做好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

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拓展公开载体和形式。坚持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的原则,在中国.沧州信息公开平台上主动公开涉及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的信息。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依靠群众积极指出和广泛参与,畅通政府和群众互动渠道,提高政务公开社会效益。

(三)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工作。继续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以服务群众为目的,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适时梳理信息公开内容,修正、更新行政服务指南,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我局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中国·沧州”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发布政府信息7条,其中民族事务类6条,宗教事务类1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我局未收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收费情况

    2014年,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无收费情况。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4年,我局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较明显的差距,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为此我局将从以下两个方面努力:

一是继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拓宽公开渠道,提高公开的时效性。同时,加强主动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机制。

是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建设。在现有制度的基础上,完善内部信息沟通协调机制,做好信息发布工作,规范工作规程,明确责任分工,建立责任追究和考核机制。建立信息公开保障机制,切实做好信息公开。

2015年1月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