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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沧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由沧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办公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结合本单位信息公开年度统计数据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等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沧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办公室联系(邮编:061000,电话:0317-2176568)。

一、概述

    一年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健全政务信息公开机制,规范政务信息公开要求,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加强民主监督,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依法行政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

    (一)抓载体建设,强化政务信息宣传。不断强化宣传载体建设,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信息公开。一是完善信息网络建设。我们在沧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上将本部门的政策法规、工作程序、办事指南等政务信息进行发布,并定期进行更新。二是搞好政务公开栏建设。我们在局办公场所设置政务公开栏。公开的内容做到及时准确,尽可能方便群众办事。三是充分利用报刊媒体等宣传载体。我们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将民族宗教活动等信息进行广泛宣传。通过多角度、全方位的公开宣传,扩大了民族宗教工作的知晓度。

    (二健全政务信息公开机制。我局过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审查制度”、“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促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三)抓工作计划落实,强化监督管理。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一年来,我们加大对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执行落实的督查力度,坚持每季度对照工作制度对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狠抓工作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局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中国·沧州”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发布政府信息33条,其中民族事务类19条,宗教事务类8条,其他类6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局未收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收费情况

    2015年,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无收费情况。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年,我局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较明显的差距,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意识和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加强,公开工作规划性不够,整体效果不够凸显,政务公开人员具体工作水平还有待提高等。我局将继续优化办事服务,对各项信息公开进行进一步细化,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得到进一步深化。

沧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6年1月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