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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沧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由沧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办公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公布的通知》的通知(沧政办函〔2015〕25号)的要求,结合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情况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等六部分组成。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以在“中国·沧州”门户网站(http://www.cangzhou.gov.cn)中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沧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沧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南四楼 邮编:061000,电话:0317-2176568

一、概述

按照政府统一部署,我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细化完善了沧州市民族宗教事务政务公开管理制度》,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各项工作制度进行规范,广泛利用媒体平台公开民族宗教有关信息,重点开展政策解读,大力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促进了我政府信息公开建设。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根据领导分工及科室人员调整,进一步巩固充实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细化任务分工,明确工作责任,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牵头落实、各相关业务科室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二是健全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我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了《沧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8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工方案,明确了工作原则、公开内容、公开途径、公开流程和公开有关工作的监督检查方式,做到以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对公开的信息,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进行严格把关。同时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确保不出现泄密问题。三是细化责任分工,确保工作成效。由办公室负责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定专人负责信息的更新和发布,各相关科室明确专人负责报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中国·沧州”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发布政府信息30条,其中公告公示类4条,民族宗教类20条,综合政务类4条,财政类2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未收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收费情况

    2018年,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无收费情况。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一是对信息发布的时间节点把握不准,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不够及时,存在更新缓慢的问题;二是主动信息发布的意识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是新媒体平台建设较为落后。下一步,主要从以下方面作进一步改进和加强:

一是通过局务会和机关干部全体会组织学习政务公开相关政策和文件,切实增强广大干部对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和能力。二是通过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审查制度”、“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促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三是拓宽信息发布载体,创新信息公开途径,丰富信息公开内容,继续优化办事服务,对各项信息公开进行进一步细化,大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为打造创新驱动经济强市,生态宜居美丽沧州作出贡献。

 

 

沧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9年1月29